上市17年净亏55.56亿元,廖亦冰等流通股股东致证监会的公开信称,*ST长油有恶意退市之嫌,意在掩盖公司贪腐、减少信批,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亏损贡献大户的新加坡子公司,会计所一直无法发表意见
文|《投资时报》记者刘成昆
3月22日,*ST长油(600087.SH)发布的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该公司净利润为-59.21亿元。这是其连续第四年亏损,已符合上交所[微博]退市要求。
据统计,*ST长油在2010年—2013年的4年间,分别亏损0.19亿元、7.54亿元、12.39亿元和59.2亿元,4年合计亏损79.33亿元,而其之前连续13年盈利的合计净利润不过23.77亿元,相当于上市17年净亏55.56亿元。截至去年12月31日,已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20.97亿元。
连续4年亏损,*ST长油将成为央企退市第一股。*ST长油公告称将为重新上市创造条件,但廖亦冰等流通股股东发布致证监会的公开信称,*ST长油有恶意退市之嫌,意在掩盖公司贪腐、减少信批而恶意退市。
《投资时报》记者致电*ST长油董秘办公室,就退市进展等事宜进行采访,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称“一切以公告为准”,对于流通股股东称其恶意退市的说法不予置评。
混乱的财务政策
*ST长油全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旗下专业从事油轮运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经营全球航线的原油、成品油以及化工品、液化气、沥青等特种运输业务。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挂牌交易。
根据公告,2013年*ST长油的运力规模达到86艘、789万载重吨。而2008年初,长航油运的运力规模为58艘、182万载重吨。此即意味五年间在油运市场逐渐委靡的大背景下,长航油运的运力反而增近4倍。
相比于许多公司面临亏损时会选择出售部分亏损业务以剥离坏账不同的是,*ST长油却大规模购进或租进资产,进一步增加负债、减少利润。但很快,该公司开始承受大规模扩张带来的苦果,因为市场不景气与资产折旧,不得不高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ST长油2013年年报,其减值损失高达46.53亿元。
不过有多位股民公开称,*ST长油如此高的减值损失,是故意将报表做亏,有恶意退市之嫌。《投资时报》记者分析*ST长油的多年公告发现,该公司的减值损失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分公司身上,而这家公司因在信息透明度方面欠缺,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无法发表意见。
根据2013年年报,新加坡公司亏损28.66亿元,但计提负债准备超过25亿元,接近亏损数据,计提减值损失21.5亿元。二者之和远远超过亏损额。如果不是如此大规模的计提减值,新加坡公司则会有将近20亿元的盈利。
记者注意到,*ST长油1月30日的预亏公告中第一次提出大额减值计提,公告称,“公司拟对部分船舶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对部分租船合同计提预计损失,具体金额待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及与船东公司协商后确定。”
3月20日,*ST长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大额减值计提的方案,当天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表意见认为,“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该事项对长航油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恰当。”
并且船东否认了发生违约的可能,暗示计提负债准备不具备条件。不过面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保留意见和船东认为新加坡公司不符合计提负债的条件,*ST长油仍然坚持给新加坡公司计提负债。
*ST长油在3月20日的公告称,“由于公司及新加坡公司连续亏损,部分财务指标进一步恶化,公司2013年年报公告后公司股票将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退市,境外船东公司要求提前终止期租协议的可能性增大,如提前终止协议将导致公司产生较大损失。依照目前情况判断,发生该损失具有很大可能性。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2013年年底根据很可能产生损失的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
被指恶意退市
根据记者对此前财务报表的分析发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ST长油内部管理混乱一直有所警惕,尤其是对新加坡公司的财务状况存有重大疑问。
2013年*ST长油实现营业收入73亿元,比上年的66亿元增长10.2%,六家主要子公司中,除新加坡和香港公司亏损外,其余四家均盈利,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新加坡公司高达28.66亿元的亏损无法发表意见。
2013年4月1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第四节保留意见中指出:“长航油运之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29.5592亿元,占长航油运资产总额的15%。受新加坡公司提供资料所限,我们未能完成对新加坡公司预付境外股东公司租金的函证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长油一直没有披露新加坡子公司30亿元预付款的用途。”
2013年4月20日,*ST长油发布公告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ST长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重大缺陷,系公司之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的经营部门对供应商信息的管理不健全,公司未能建立对供应商信息的共享机制,导致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受限。”
不过直到今年,会计师事务所仍对新加坡公司的亏损出具保留意见。长期关注资本市场的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做低利润,往往是大股东意欲增持股份,而上市公司意欲做退市处理,往往是为减少信批,隐瞒一些重大事项。如果不计提减值损失,*ST长油净资产为正,在三板市场还有其价值,净资产变为负数后,为破产提供条件。”但他对*ST长油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意图表示不可理解。
至于廖亦冰等流通股股东质疑的“恶意退市”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至今并未给出官方说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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