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宝参茸IPO招股书涉嫌虚假陈述包括隐瞒重大担保事项等;曾“暂借”2000万与政府“对赌”上市,若上市终止须返还

  两度申请IPO的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龙宝参茸”)或再次失利。10月21日,证监会通报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首批立案案件。在证监会通报的6家公司中,仅龙宝参茸一家为申请IPO公司。

  对于IPO申请的企业,证监会通报称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包括隐瞒重大担保事项、不实披露公司治理及内控情况等。

  律师称上市可能性几乎为零

  由于证监会此次通报的公司中只有龙宝参茸为申请IPO的企业,因此,证监会披露的“申请IPO的企业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明确地指向了龙宝参茸。

  依靠人参、冬虫夏草等名贵中药材起家的龙宝参茸,在今年4月份递交了招股书,两个月后,证监会在官网对此进行披露。

  对于企业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公司成功上市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招股书被否掉的话,公司方面可能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如顶格60万元罚款,而其他中介机构、董事长等责任方可能会涉及不超过60万元的行政罚款。”王智斌说,行为恶劣的话,还有可能受到市场禁入等限制。

  新京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龙宝参茸保荐机构为太平洋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2000万补助或将“泡汤”

  近年来,与龙宝参茸业务迅速扩张相伴的是现金流净额较低,公司亟须通过募资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早在2014年,龙宝参茸拟登陆深交所,这一申请随后石沉大海,再无音信。

  为了缓解流动资金匮乏,该公司除以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进行抵押外,还用“龙宝”商标使用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进行了贷款质押。

  对于龙宝参茸的上市,当地政府亦寄予厚望。2016年3月,辽宁本溪市副市长在调研龙宝参茸时指出,希望公司能够再接再厉,加快上市工作步伐,不断助推本溪经济快速发展。

  根据招股书,最近三年,龙宝参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009.02万元、2101.38万元和2080.58万元,主要系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为了扶持公司上市暂借给公司的款项。

  根据彼时规定,若上市成功,其暂借的2000万元中的一半作为上市的财政扶持,上市成功并在本溪县征用的土地上投资固定资产达到3亿元、年缴税金达到1亿元后,再研究其余1000万元的扶持政策。

  上述政府补助方式与通常的“企业先上市、政府后重点兑现”不同,对龙宝参茸上市前大笔兑现。

  根据规定,若上市工作终止,公司须即时返还借款2000万元。这对于现金流吃紧的龙宝参茸而言,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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