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北京银行午后临时停牌。

       北京银行方面12日中午发布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北京银行在上交所停牌。

       据了解,这一重要事项可能与新华联控股的一条微信推送有关。新华联微信公众号在10月12日早10:46分推送了一条标题为“新华联控股举牌北京银行”的微信推文。据推文显示,“10月11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正式举牌北京银行。新华联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北京银行股票,目前已持有北京银行764895895股,使用资金63.94亿元,持股比率达5.03%。”

       新华联方面表示,新华联集团一直看好北京银行的发展。北京银行与同类商业银行比较,资产质量优异,不良贷款率低,拨备计提充足,业绩增长较快,收入和资产结构得到持续优化,投贷联动落地,后发优势明显。

       不过,记者查阅北京银行公告,发现北京银行与新华联方面并未发出相关举牌公告。记者拨打北京银行及新华联方面董秘办电话,双方电话均处占线。记者尝试联系北京银行董秘杨书剑,但其手机呈关机状态。

       北京银行今年上半年前十大股东变动明显。其半年报披露,新华联二季度增持6.25亿股,持股比例为4.93%,逼近5%的举牌红线,同时也成为北京银行的第四大股东。以二季度成交均价10.28元/股计算,新华联增持耗资约为64亿元。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第二章权益披露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有市场人士表示,如果新华联方面已经将权益变动报告书发给北京银行,那么新华联问题就不是很大。而且新华联半年报时已持股4.93%此时再进行增持并不奇怪。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则告诉经济观察报,“持股每增减5%均需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持股人而不是上市公司。公众号不是合法的信息披露方式,公众号文章既不能替代公告,也不能先于公告对外披露信息,因此,新华联的做法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有可能会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此外,王智斌表示就算新华联方面已将权益变动报告书发给北京银行,再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仍然属于信披违规。王智斌表示,“公告没出来之前,不得以网站公众号接受采访等其他方式对外披露信息。”

       此外据了解,看上北京银行的并不止新华联,上半年证金公司增持北京银行2亿股,其中一季度增持该行约1.42亿股,二季度增持约6000万股,目前持有该行股份数约为5.59亿股,持有该行股份比例增至4.41%。

       民生证券分析师李少君在研报中表示,北京银行息差收窄、拨备力度加大影响业绩。收入结构持续改善,成本控制居同业前列:上半年非息收入占比26%,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手续费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增长50.4%。成本收入比20.3%,同比下降2.71%,成本控制能力居同业前列。同时,科技金融稳步发展,投贷联动加快推进:北京银行打造小巨人创客中心并于今年推出“投贷通”产品,持续发力科技金融业务。目前北京银行PB(LF)1.19倍。维持强烈推荐评级。预测16-18年BVPS分别为8.45/9.32/10.28元,对应PB分别为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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