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胡润将被股民起诉?
信息时报讯(记者 林志吟 实习记者 皮成名)大智慧虚假陈述被认定后,引发各地投资者起诉索赔。不只是上市公司本身,曾担任公司独董的知名人士胡润目前也被传出将成为投资者起诉的对象之一。在以往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独董很少连带被起诉的。但这一次,为何还有投资者要起诉胡润呢?
独董胡润被证监会罚款5万
昨日,有媒体称,市场传言大智慧案的索赔人数和金额在迅速攀升,有望超过东方电子案(索赔金额超4亿元)创下证券维权史之最。除此之外,还有原告投资者起诉时任大智慧独董职位的胡润,这位名人也许面临中国股民的巨额索赔。
近日,大智慧已被证监会认定,其在2013年度,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等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违反了证券法中关于“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相关规定。为此,大智慧被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
在证监会针对大智慧的处罚案件中,胡润也被卷入其中。胡润是著名的《胡润百富》创刊人,其1999年推出中国第一份财富排行榜“百富榜”后,在中国名气大振。大智慧2015年年报显示,胡润独董任期始于2012年11月28日,止于2015年10月14日,目前已离任。
证监会认定,胡润作为大智慧独立董事,应对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实施必要的、有效的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为此,证监会最后决定对胡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律师称可列为第二被告
昨日,多位律师也对记者表示,股民在这次案件中,起诉独董胡润,有一定的合法性。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对记者表示,胡润身为在华知名度最高的外国人之一,担任大智慧独立董事一职,却未能勤勉尽责,实是有负股民重望,更严重损害了股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也表示,对于被证监会处罚的高管,投资者是可以列为第二被告的,这个确实是有法律依据的。
起诉胡润或是一个噱头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也对记者表示,他近期将代理中小投资者赴上海起诉大智慧和胡润等责任人。
“我们也在代理大智慧这个案件,目前手头接到了100多位投资者的起诉,但后续是否要追加起诉高管,到时视案件而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说道。
在以往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诉案件中,除了上市公司本身外,高管很少有被起诉的,如前期轰动一时的佛山照明一案,也未见有高管被起诉情况。
王智斌对记者解释,以往高管被起诉的情况不多,主要是两方面原因引起的:一方面是绝大部分情况下上市公司本身有偿付能力,这种情况没有必要起诉高管,除非上市公司是面临破产之类的,才把高管加进去,保证偿付能力;第二是起诉高管的程序也非常繁琐。
多位市场人士也对记者表示,为何这次要起诉大智慧独董,跟独董本身的知名度较大有一定关系,起诉胡润,可以引起更多人关注这个案件。
“这一次很多律师追加起诉胡润,也是一个噱头,如果胡润不是知名人物,可能很多人不会去关注他。”王智斌也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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