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林志吟)一汽股份延期兑现承诺风波仍在市场间发酵。在这个节骨眼上,仍有其他公司要“撞枪口”——大股东申请延期兑现或豁免承诺。好端端一纸承诺,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这里却屡屡变成“白条”,这引发了市场的关注。 承诺不兑现或推迟 昨日早间,融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5%持股以上股东柯荣卿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 去年7月份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之际,7月9日,柯荣卿承诺称计划于12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1550万元公司股票。该增持承诺未兑现完毕时,今年3月23日至6月1日期间,柯荣卿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1040万股股票。柯荣卿表示,如本人在今年6月1日起的6个月内再买入融捷股份,将触及双向交易而违法。为此,其决定延长至明年1月9日兑现上述增持承诺。 前晚,首钢股份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及豁免对上市公司做出的部分承诺议案。 首钢股份解释称,首钢总公司在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解决京唐钢铁相关资产瑕疵及其他经营类瑕疵作出相关承诺,此后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因客观原因部分承诺预计无法按期完成。 部分公司大股东申请变更或豁免承诺,引发监管层注意。6月7日,国睿科技主动宣布拟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履行2010年立下的资产整合承诺。6月8日,国睿科技公告收到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豁免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依据及其合理性。 “老赖”症结如何破? “从操作上看,可以将大股东失信行为跟上市公司再融资方面挂钩起来,如承诺不兑现的话,上市公司再融资将不被放行。”本报特约撰稿人古禅先生对记者表示,有些大股东确实因大环境导致承诺无法兑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给大股东一个自辩机会,但辩解是否合理,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仲裁机构去仲裁。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在大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如果其他股东多数通过延期议案,不同意的股东也只能服从股东大会决议,无法追究大股东的违约责任。如果股东大会否决了延期议案,上市公司应依法追究大股东的违约责任。若上市公司不追究的,连续180天合计持股超过1%的股东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大股东违约。 “承诺只约束承诺方与被承诺方,如果被承诺方同意延期履行,承诺方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所以关键是上市公司作为被承诺方,非关联股东是否可以否决延期的议案。”王智斌表示,我国证券市场上公众股东多为二级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很少有机会作为一个整体发出自己的声音,目前私募投资者向其他投资者征集投票权,实质上是聚合公众股东话语权,无论成功与否,都是公众股东集体行权的一种有益尝试。 或与违约成本太低有关 早在2014年1月3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加大承诺履行监管力度。该监管指引在一定程度上整治了上市公司承诺不履行问题。即便如此,“老赖”问题至今还是未能得到根治。 “上市公司大股东频繁出现承诺不兑现的情况,这还是反映了诚信方面的问题。我印象中,监管层对于大股东承诺履行方面的监管,侧重的主要还是信披,但对于承诺违约需要承担的成本、事后补偿上等,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去规范和约束。”古禅对记者表示,大股东承诺不兑现,跟违约成本太低有很大关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公司管理层受制于公司大股东,所以通常情况下,管理层并不会主动追究大股东的违约责任,实践中至今尚未出现大股东因违背承诺而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案例。 原文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60614/48990445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