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施浩○编辑邱江

  由于公司的2012年年报存在误导性陈述,同时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配合监管义务,零七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受到深交所处罚。

  零七股份今日公告,公司8月27日收到深交所的处罚决定,交易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练卫飞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对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滔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查,零七股份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将天气和运输等非主要因素作为其钛矿包销合同履行进展缓慢的原因,没有如实披露内地矿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虽然披露了850矿区未取得环境许可证的情况,但未完整披露内地矿业175矿区仅能维持少量生产、850矿区未正式投产、850矿区取得环境许可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上述情况未来可能对钛矿包销总合同履行产生的影响。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被查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配合监管义务。据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及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对交易所在年报问询函中关于公司股权是否存在司法冻结情况的问询未积极履行配合监管工作,同时,对交易所关于广州博融及练卫飞持有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媒体报道核实情况也未能按要求及时做出相关核查说明。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40828/044020142990.shtml

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零七股份(000007)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