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报记者戴建敏/文

  8月26日,深交所网站显示,深国商、中百集团两公司相关股东因“超比例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深交所出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

  深国商8月26日公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至2014年8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卖出深国商股票1336.20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深国商总股本的5.82%。

  深国商证券部人士表示,“股东在减持股份在达到5%的时候应该予以公告,但特发集团当时没有,因此深交所会发监管函。”

  减持完成后,特发集团还持有深国商2.44%股权,对于剩余股权,特发集团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减持该公司股票。

  受此消息影响,8月26日深国商股价大幅低开,收盘大跌4.31%,报收14.67元;次日盘中再度大跌逾4%。

  中百集团同日公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8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竞价及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卖出中百集团股票3503.04万股,占中百集团股份总额的5.14%。

  目前,新光控股仍持有中百集团股票4240.76万股,占中百集团股份总额的6.23%。新光控股亦表示,不排除继续减持中百集团股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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