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志伟发自北京
5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对南京医药(600713,SH)子公司房产转让涉嫌披露违规一事进行了报道。上证所日前也做出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周耀平和时任总裁何金耿给予通报批评。
决定显示,处罚的依据主要是对南京医药的获利情况未进行及时披露,但对记者在前期调查中发现的工商资料暴露出来的投资额和年报披露数据不符的事项、股权转让是否经过评估、为何投资零收入公司等事项并未涉及。
昨日(6月5日),记者致电江苏省证监局,对方有关人士表示,对于南京医药的处罚依据以上证所的通报为主。该局投诉受理部门亦称,将就记者报道的新线索进行调查。
南京医药董秘蒋晓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未及时披露的交易,由于未上董事会,所以他当时不知情。现在,年报中的2784万元是如何来的,其收益到底如何计算的,他表示都不知道。
今年3月,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被江苏省证监局罚款,南京医药被多名投资者告上法庭。记者从投资者代表律师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处了解到,投资者对南京医药的诉讼将于本月26日开庭。
年报和工商资料不符仍无解/
上证所在决定中称,经查明,南京医药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星)、南京医药合肥天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将合计账面净值486.89万元的4处房产建筑物以6300万元处置给合肥金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传),合计产生利润3207万元,达到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7.7%。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此前的调查中发现,天星和天润对于金一文传转让的这4处房产,并不仅仅只是未及时披露这么简单。调查显示,这4处房地产转让是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完成的,转让方为一家“零收入的公司”,且在股权转让时未经过评估,也未在公开的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
蒋晓军并未直接回应此问题。但在谈及合规的资产转让时,其表示,近日,南京医药对河南金保康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规流程,转让前经过在南京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公司评估,转让是通过南京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这4处房产在增资时作价5000万元,天星和天润最后持有金一文传49.7%的股权。但是,南京医药2012年年报、2013年半年报以及年报显示,南京医药对金一文传初始投资只有2784万元,和工商资料披露的数据并不相符。
北京维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表示,年报中的数据和工商资料不符,如果不是疏忽就是造假。蒋晓军则表示,由于未及时披露的交易未上董事会,所以他当时毫不知情。
记者致电江苏省证监局,后者对记者表示,对于南京医药的处罚依据上证所的通报为主,至于记者提到的工商资料和年报不符的内容,他称这是新内容建议拨打他们的举报电话。
在打通举报电话后,江苏省证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南京医药的事情近期很受关注,他们将根据新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2200多万股权收益去哪儿了?/
上证所发布的决定还显示,南京医药这4处房产账面净值共计486.89万元,出让收益为3207万元。记者注意到,其收益如何确认也存在疑问。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证券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本质上看,这是转让房产,公司获益为账面价值和出售价格之间的差异。由于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因此,收益分为两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房产转让收益。如果公司的经营没有发生大亏损或者盈利的话,股权转让盈利应为转让金额减去投资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金一文传是一家零收入且未开展经营的公司,天星和天润完成房产增资的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两公司与金一文传签订股权的时间为1月6日,距离年初只有6天时间,其盈利和亏损情况变化不大。
南京医药2013年半年报显示,转让金一文化股权的价格为6287.9万元,对这部分股权的年初投资为2700多万元,照此计算,其股权转让收益应超过3500万元,但南京医药在2013年半年报和年报中披露的股权转让收益分别是1270万元和1150万元。
此间相差了2200万元。对此,蒋晓军表示,收益减少或许和要缴纳的税费相关,但收益到底如何计算的,他也不清楚。
南京医药现任董事长陶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时称,未上董事会的原因是预评估价格只有2600万元。
陶昀所提及的2600万元的预评估报告指的是安徽金瑞安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以下简称金瑞安)受天星和天润委托所做的资产评估,但记者此前调查显示,几乎在同时,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信)评估价为3600多万元。为何要委托两家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蒋晓军称,安徽国信有评估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的资质,金瑞安却没有。既然如此,公司为何采用了金瑞安的评估报告?这2200多万元收益到底去哪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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