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丽芬海口报道

  核心提示:“随着证监会对信披的处罚力度加大,势必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未来,上市公司要求听证的事情不再新鲜。”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近期证监会频频伸出重拳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令不少击中者切实感到焦虑,纷纷寻找各种辩解通道。听证会便是其中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5月29日,海南证监局举行两场针对辖区内上市公司的听证会,上午是关于欣龙控股(000955.SZ)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下午是针对康芝药业(300086.SZ)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当天,位于海口市南宝路的证券大厦,物业保安对来往人员查得异常森严。哪个单位?找谁?一连串的拷问必须悉数通过。

  “今天局里有个会,他们特意嘱咐了,闲杂人等不得入内。”一位保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这场听证会涉及当事企业的商业秘密,他们不允许有媒体在场。”海南证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几经努力,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如愿进入听证会现场,但是费尽周折找到一位知情人士,以期还原两场听证会本来面貌。

  还原听证会

  5月29日,海南证监局相关稽查人员及办公人员、欣龙控股和康芝药业高管及律师,悉数出现在证券大厦9层——海南证监局的办公楼层。

  当日上午,欣龙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率先开始听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事发缘由得追溯到2011年。

  2011年12月,经深交所[微博]查明,欣龙控股与海南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长宇)及其股东签署协议合作开发土地,并约定由海南长宇无息预支给欣龙控股1.2亿元以承担项目建设费用。

  2011年12月15日,欣龙控股与海南富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富乾)签订借款协议,同意提供海南富乾6000万元借款。另一方面,欣龙控股向海南长宇出具委托付款函,同意将应收的6000万元直接支付给海南富乾。

  海南长宇于当年12月26日按公司委托付款函支付给海南富乾6000万元。对上述事项,欣龙控股到2013年4月才披露。

  2013年9月12日,欣龙控股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海南证监局立案调查。

  康芝药业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听证会,则被安排在5月29日下午。

  2013年7月,康芝药业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被海南证监局立案调查。同年11月,深交所指出,康芝药业2013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及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11年半年报及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2011年半年度报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53.85万元,与更正前相比下降43.10%;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30.51万元,与更正前相比下降36.99%。上述行为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的相关规定。

  跟欣龙控股一样,康芝药业也没有做到及时的信息披露,披露日期较差错发生日期延迟1年多。

  “听证会上,海南证监局稽查人员等对欣龙控股和康芝药业进行了充分举证,稽查人员调查了一年多,一一列举当事公司违法的具体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两家上市公司及其律师进行了质证,提出申辩意见。”一位接近海南证监局的知情人士透露,举证和质证阶段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合议时间非常长。

  令参与听证会的人员感到些许压力与新奇的是,听证会现场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随后致电欣龙控股和康芝药业董秘办。

  欣龙控股工作人员称听证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而康芝药业董秘办人士表示,“董秘出差在外,自己对听证会的事情也不清楚。”

  听证背后的利益推敲

  听证会制度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显得步履蹒跚。

  早在2007年4月,证监会发布了新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监管体系。

  根据新规则,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件,在稽查部门完成调查后,将交由专职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行政处罚委员会按照“独任-合议”制的原则,由主审委员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主持听证,然后由处罚委员会合议做出决定。

  “对于听证会,海南局也在摸索。”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听证会的程序相对简单,时间比较短。

  实际上,不仅是海南证监局在摸索阶段,其余证监局也处在同等阶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虽然证监会7年前就制定新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但2013年下半年始,各地证监局才集中推出听证规则。

  2013年9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证监会将自10月1日起正式授权各个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

  当月,北京、大连、海南、重庆和上海等地证监局才根据《证券法》和《行政处罚法》陆续推出行政处罚听证规则,实施日期为2013年10月1日。

  根据海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撤销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对个人处以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以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会是行政处罚前当事方行使的权利。”上海一位长期代理证券事务纠纷的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上市公司要求行使听证会权利的事情并不多见。

  多位投行人士表示,“没听说哪家上市公司因行政处罚要求听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遍寻上市公司听证案例,也未找到因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而行使听证权利的上市公司,但是不乏个人和中介机构。

  震惊市场的万福生科涉嫌欺诈案中,保荐券商平安证券责任人薛荣年、曾年生、崔岭、汤德智等4人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他们就向证监会申请举行了一场听证会。

  “要求进行听证的一个最多的原因便是当事方认为处罚过重。”上述证券律师表示,就上市公司讲,一旦处罚过重,就直接影响其再融资等申请,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

  毫无疑问,听证被认为是“不服行政处罚”提出的要求,这被上市公司和机构担心,提出听证前顾虑重重。2013年,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被证监会处以“终身禁入”,其坦承“对证监会的处罚不服,曾经希望借行政听证的机会进行申诉,可是光大证券(8.14,0.00,0.00%)派人游说,让他放弃行政听证”。

  上市公司听证加速

  实际上,海南证监局此次举办听证会应属“先驱”之列,或许不是偶然。

  之前的4月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海南参加博鳌亚洲论坛的间隙,亲自到海南证监局进行调研,并提出监管创新等工作要求。

  “欣龙和康芝都因延迟披露信息被调查,从申请举办听证会的角度看,他们认为量刑过重。”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这应该跟近期证监会严打违规信息披露的大背景有关。

  5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赵晓军表示,上市公司质量保持稳定,但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问题。“信披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业绩预告违规;第二,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第三,涉嫌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张晓军指出。

  证监会早已对上市公司信披“亮剑”,高层在多种场合强调上市公司信披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重要性。

  5月23日,证监会通报对金谷源(000408.SZ)、*ST新都(000033.SZ)、博汇纸业(600966.SH)、*ST国恒(000594.SZ)、*ST成城(600247.SH)5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随着证监会对信披的处罚力度加大,势必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未来,上市公司要求听证的事情不再新鲜。”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40531/0736192856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