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雅琼张子亮

  原定于7月22日开审的首起投资者诉大智慧“云操盘”案,因被告方大智慧的突然缺席顺延至8月19日,开庭时间迟到了近一个月,昨日的庭审现场又增加了一名新的原告方。

  一名李姓投资者以大智慧云操盘平台的白银投资带来损失为由,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智慧返还其损失本金和利息,共计18.8万元。浦东法院此前受理的投资者诉大智慧案,求偿金额为111.78万元,由于两起案件事由相同且被告方同为大智慧,浦东法院决定合并审理。

  该合并案件昨日上午9时正式开庭,大智慧方面有两名律师到场,庭审持续三个多小时,却仅完成了举证、质证环节,辩论和总结陈述并未涉及。

  “大智慧利用云操盘平台诱导投资者进行白银现货投资,隐蔽性非常强,案件审理难度很大。”原告代理律师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大海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法院将择日进行二次开庭。

  争议焦点:培训软件or交易平台?

  大智慧官网对云操盘的介绍显示,该软件是大智慧集交易、行情、资讯和投顾资源打造的交易培训实战操作平台和投资者互动社区,用户在云操盘通过培训获取“智慧豆”可以参与模拟白银、简易期权等投资品种的实战环境演练。

  用户通过购买大智慧策略投资终端卡(季卡9800元/套),将获赠相应价值的云操盘培训服务,含相应数量的智慧豆(9800元),在云操盘的“账户中心”可将智慧豆转入交易账户,按1∶100获得虚拟操盘资金。

  “云操盘与操作者之间并非简单的买卖关系,而云操盘软件也不仅仅是‘卖服务’的软件那么简单。”郝大海称,大智慧通过云操盘设立一个现货电子交易盘,实际上还是期货的交易模式。

  依据国务院2011年11月发布的38号文,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大智慧方面出示了三份证据,包括投资者购买软件来往的发票、云操盘软件的截屏,以及大智慧对云操盘活动的介绍,认为大智慧与投资者之间仅存在软件买卖关系。

  原告方的证据除了发票、软件和网站的截图、银行对账单等,还提供了投资者与大智慧客服人员的对话录音,录音显示云操盘就是“炒白银的平台”。

  关键点:能否提供“出金”证明

  云操盘究竟是白银投资的实操培训平台还是私设的电子交易平台,关键点在于投资者是否能够提供“出金”的证明。

  郝大海称,大智慧发布的云操盘操作规则设定:以购买季卡(9800元/套)等方式,将真实资金转为智慧豆,获得虚拟操盘资金,随着操作的输赢,再由虚拟资金转为真实资金,实际上是实现了真实资金的出入。

  被告律师表示原告方投入的资金其实是购买“操盘实训”的服务费用,并非“赌金”。操盘实训后,用户将虚拟操盘资金换回智慧豆,并兑换奖品的行为则是云操盘软件中“奖学金”系统的一部分,目的是让用户不再把培训实战操作仅仅作为练习。

  原告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大智慧方面)在法庭上对云操盘的描述和当时推荐我们购买时候的说法完全不一样,如果当时他们说这只是一个模拟培训,没有获利的话,我们肯定不会购买的。”

  在这一争议点上,原告方提供了一份大智慧与投资者签订的退款协议。“如果云操盘真的如大智慧所称是一个培训软件,为什么退款呢?这其实就是一份出金证明,无论如何这个钱是出来了。”

  但是被告方大智慧则持有不同观点。“退款协议是在投资者的‘纠缠’下签订的,不能作为软件‘出金’证明。”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40820/0807200646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