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作者任育超

  注册地址是一个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如果这个信息是为虚假,那么,这家公司的信誉将大打折扣。华录百纳(300291)虽然受到了资本市场的热捧,但是记者在这家文化央企的注册地址却发现,华录百纳部分子公司神秘“人间蒸发”,如果涉嫌虚假注册,那么作为公众公司风险不小。

  “不存在”的注册地址

  4月初,由于以25亿元收购蓝色火焰,华录百纳受到资本市场的热烈追捧。再加之近期文化板块的利好频频,华录百纳在二级市场走得是顺风顺水。可是,谁能想到华录百纳及集团部分子公司竟然有虚假注册的嫌疑。

  根据华录百纳2013年年报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华录集团部分子公司大多数注册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其中,有6家集中注册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在这6家公司中,4家注册在3号楼,另外两家分别注册在1号楼和2号楼。

  资料显示,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的前身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是1992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科技园区,是石景山区政府领导和管辖的高科技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景山区委、区政府从各方面对园区内的企业给与了大量优惠政策支持,诸如多元化的融资服务、资金支持、财税优惠等。《红周刊》记者对该地进行了一次实地探访,探访的结果让记者大吃一惊,因为记者并未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找到上述6家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新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院内共有3座建筑物,分别为崇新大厦、崇新创意大厦和一座疑似住宅楼。其中,3号楼为崇新大厦,为一栋6层商用写字楼,1-5层办公用,6层为电梯间,到目前为止写字楼还在对外出租。

  记者将3号楼整个找了个遍,也没找到这个5365房间、535房间、5212房间以及7108房间,更没有找到华录百纳、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录信息”)、北京华录北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录北方”)以及北京华录百纳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华录经纪”)。记者通过仔细观察,发现崇新大厦命名规律,其门牌号为四位数字,以“3518”为例,代表3号楼5层18房间,那么华录百纳所在的“5365”房间就是代表着5号楼3层65房间。但是,西井路3号之内只有3栋建筑物,并没有5号楼这栋建筑物。另外,崇新大厦的3层整层为一家制造企业的车间,也并未发现华录百纳的身影。除此之外,华录信息所在的535房间并不符合崇新大厦命名规律,在3号楼3层也并未发现该公司;华录北方和华录经纪所在的5212房间和7108房间也并不存在。

  而注册在1号楼107E1房间和2号楼1单元102室的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和华录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存在与否也值得探究。在西井路3号院内的3座建筑物,除了崇新大厦外,还有一栋写字楼崇新创意大厦和一座疑似住宅楼,记者通过访查,崇新创意大厦的1层共有两家公司,分别为北京诺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另一栋疑似住宅楼的1单元则是大门紧闭,记者未能确定是否在这里面存在有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或者华录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中一家。

  从调查来看,注册在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的华录系6家公司,至少有4家并不存在,华录系的这些公司都去哪里了?如果涉嫌虚假注册,则法律风险更是放大。

  虚假注册法律风险重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公司登记必须包含名称、住所等九个必须要素,而其中的住所就是指的公司的注册地址。公司地址之于公司,就像我们个人的身体之于个人一样,是公司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础。

  而虚假的注册地址,对公司而言,其风险将是致命的。一位匿名律师向记者表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所以,虚假的注册地址伴随而来的是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巨大风险,此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对公司的危险,是可想而知的。

  有相关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注册地址虚假,并且注册地又有税收优惠的,不排除通过虚假注册达到骗取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的目的”。

  《红周刊》记者在发稿前一周即向华录百纳发去了采访函,就上述问题向华录百纳进行求证,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得到华录百纳的回应,针对华录百纳的子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一事,本刊记者将持续关注。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40427/1502189372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