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浩娇)虽然监管层打击内幕交易力度日益加大,但相关案件仍时有发生。向日葵昨晚公告,公司两董事因内幕交易遭证监会处罚。

  公告显示,12月25日,向日葵董事、总经理丁国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潘卫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2年6月29日,丁国军、潘卫标持有的向日葵限售股解禁,丁国军于当日通过本人股票账户卖出80万股向日葵股票,成交均价为8.622元。在2012年7月,向日葵发布系列利空公告,股价大跌。按照向日葵股票2012年7月17日收盘价计算,丁国军规避损失89万余元。另外,潘卫标于6月29日、7月2日先后卖出10万股、2.5万股向日葵股票,卖出均价分别为8.395元、8.61元。按照向日葵股票2012年7月17日收盘价计算,潘卫标规避损失12万余元。

  证监会认为,丁国军、潘卫标知悉内幕信息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向日葵股票,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对此,决定没收丁国军和潘卫标违法所得,并处以同样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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