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时间:2014-03-20来源:信息时报作者:林志吟

  信息时报讯(记者林志吟)昨晚,南京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3月18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两项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处以30万元罚款。

  江苏证监局调查显示,南京医药未披露放弃盐都医药优先增资权事项,未及时披露南京医药放弃南药国际优先增资权事项。江苏监管局表示,盐都医药2010年净利润占南京医药净利润的74.5%,南药国际2010年净利润占南京医药净利润比例为44.1%,南京医药放弃盐都医药和南药国际优先增资权并分别与陕西和合以及红石科技签订增资协议,导致南京医药失去了对上述两个子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公司未立即披露。

  另外一项未及时披露的信息是南京医药委托南药国际收购盐城恒健86.825%股权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签订委托协议是在2011年12月29日,但公司一直拖延至2012年3月7日才披露。

  对此,证监局决定对南京医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南京医药董事长周耀平、时任南京医药总裁何金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对时任南京医药总裁梁玉堂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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