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孙哲)由于信息披露未合规,五洲交通(600368)昨日收到广西证监局对其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责令五洲交通两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广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同时接受检查验收。

  这纸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显示,五洲交通一笔预付贸易款由于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真实、准确、及时进行披露,因此遭到广西证监局的责令改正决定。据了解,未按程序进行信息披露的是,五洲交通以预付贸易款形式向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支付资金7.549亿元,并以预付产品代加工款形式向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47亿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五洲交通上述事项违反了该办法第二条。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五洲交通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上市公司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在30日内完成整改,同时接受广西证监局的组织检查验收。

  值得一提的是,五洲交通针对上述问题已进行内部梳理与核查,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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