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唐强

  北大荒(8.45,-0.20,-2.31%)(600598,收盘价8.65元)!又是北大荒!由于多项信息披露违规,黑龙江证监局对该公司连发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实际上,北大荒因资金违规拆借,屡遭市场诟病。此次,《每日经济新闻》又注意到,北大荒虚假披露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隐瞒真实情况将近10年时间。对于一家有前科的企业而言,其谎言的背后,或许隐藏着更多的黑幕。有市场人士认为,北大荒的行为十分恶劣,存有伪造利润的嫌疑。

  众多信披问题曝光/

  今日,北大荒公告披露,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7、8、9号文件,并被要求限期整改。

  据7号文称,经核查发现,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间,北大荒下属子公司发生10余起诉讼,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达7.37亿元,超过了上市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除部分诉讼在2013年8月22日公告披露外,其余诉讼均未披露。

  对此证监局认为,北大荒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其予以警示,并要求北大荒于10月8日前向证监局提交整改落实的书面报告。

  通过8号文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3年,北大荒公告收购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米业)98.55%的股权,在其此后的公开文件中,北大荒一直宣称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

  但事实上,直至2013年3月31日,工商登记材料才显示北大荒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此举,同样违法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而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北大荒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北大荒米业股权转让全部过程及对公司形成的影响。

  显然,北大荒在对外拆借资金、关联方借款等方面多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其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有关责任人于12月31日前,参加证监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培训。

  连续10年伪造利润?/

  作为曾经的“农业蓝筹第一股”,北大荒本可凭借“收地租”就能带来稳定收益。但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北大荒却未能经受住利益的诱惑,倾力投入其中。然而在涉足房地产领域后,糟糕的管理和内控机制使得北大荒迅速迷失,在财务黑洞中愈陷愈深。

  纸包不住火,北大荒违规拆借、随意转换债务主体、债务难以收回等一系列问题最终还是被公之于众,目前累计违规向子公司、联营企业“输血”超10亿元。尤其是在8月底,财政部官方网站披露了2244家上市公司2012年企业内控分析报告,有8家上市公司披露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北大荒赫然在列。

 

  对于北大荒而言,各种信披违规问题已是老生常谈,在证监局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发布后,该公司更多的黑幕正逐步浮出水面。

  早在2003年,北大荒变更募资投向,改为收购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所持北大荒米业98.55%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北大荒米业成为北大荒的控股子公司,2003年即纳入北大荒合并报表范围。

  自该笔收购完成以来,北大荒米业就成为北大荒绝对核心的主业资产。通过对过去10年年报数据的统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北大荒米业累计为北大荒贡献净利润超过1亿元,并在营业收入中占据了重要一席。根据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北大荒米业当年完成营业收入83.03亿元,占北大荒营业总收入的61.03%。

  “此前,北大荒一直标榜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的股权,如今证监局已查出与实际情况不符。若北大荒持股份额低于该数据,那么该公司则存在虚增利润及资产的嫌疑,其行为及其恶劣。”有市场人士如是表示。同时,《每日经济新闻》也将持续跟踪。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30906/0149166797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