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超声)证监会近日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并称证监会将秉承“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追责。

 

  据介绍,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上海姚记扑克(17.25,0.00,0.00%)总经理与北京联众电脑及与91移动的负责人进行了合作事宜商谈及签署合作备忘录。姚记扑克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姚某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其前夫顾某从2012年1月便开始使用“王某某”证券账户大量交易“姚记扑克”股票,至2012年2月29日停牌,累计买入21.3万股,买入金额共计367万余元。姚记扑克复牌后,“王某某”证券账户陆续卖出姚记扑克,并于同年3月27日清仓完毕,共获利39万余元。同期,顾某还建议邱某买入姚记扑克,累计达233.9万股,买入金额4974万余元,获利173万余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顾某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将顾某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该案已由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证监会通报的另一起内幕交易案中,颜某作为湖北华昌达(9.580,0.00,0.00%)董事长,其参与并主导了公司2011年度10送10派2元高送转分配方案的决策,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经查,与颜某联系密切的周某、万某,从颜某处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后,周某自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5月2日,共计动用资金806万元买入华昌达股票;万某则利用本人证券账户自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5月9日,买入金额累计为205余万元。周某于2012年7月11日、7月12日将华昌达股票全部卖出,共计盈利33万余元。万某于2012年5月7日、7月12日将华昌达股票全部卖出,获利约19万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周某、万某的行为涉嫌内幕交易,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将周某、万某涉嫌内幕交易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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