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峥
昨日,今年刚刚“摘帽”的S前锋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6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指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警示函显示,S前锋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昊华)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2011年4月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建设)签署《项目投资拓展及前期咨询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首创建设向重庆昊华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咨询服务,服务金额800万元人民币;重庆昊华已于2012年4月、8月和11月分3次将500万元支付给首创建设。上述协议签署及支付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S前锋2012年年报存在章节、表格、货币单位、日期、金额等多处错漏,前十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表述模糊,信息披露质量存在问题。
四川证监局要求公司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整改书面报告。
另外,四川证监局还发现,S前锋在子公司独立性、债权清收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并要求S前锋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妥善做好针对性的查纠工作,积极协调推进股改,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身为“股改钉子户”,S前锋的重组与股改方案均备受市场关注。不过,其重组方案至今未获监管机构批准。由于重组无法完成,S前锋的业绩也是每况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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