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业绩预告“变脸”,或引发股民索赔
惠发食品业绩“预告”变脸,或引发股民索赔
近期,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36,以下简称“惠发食品”)发布了一则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公告,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公告显示,惠发食品的业绩预期出现了大幅下滑,从最初的盈利预测修正为亏损,这一变脸不仅让投资者措手不及,更可能引发股民对其提起索赔。
业绩预告“变脸”
惠发食品在2025年1月18日曾发布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到37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81.59万元到491.59万元,同比减少约50.77%-65.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180.00万元到-9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2.79万元到182.79万元,同比增加约34.02%-67.01%。虽然惠发食品预计业绩预减,但其预计结果仍然是盈利的。
然而,仅仅过了一个多月,公司便对业绩预告进行了更正,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1,3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预计减少2,051.59万元到2,551.59万元,同比减少约272.97%-339.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2,100.00万元到-1,6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预计减少1,327.21万元到1,827.21万元,同比减少约486.54%-669.83%。
公告显示,业绩预告的更正,主要是由于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未能顺利履行所致。根据公告,惠发食品于2024年11月日5与合作方签订了该协议,计划就绿色健康食品的研发、生产以及市场开拓进行深度合作。项目开展前期,由公司提供办公运营场所,合作方负责办公运营场所的装修升级改造,并计划投入2400万元装修升级改造资金以运营经费的形式拨付给公司。然而,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双方因合作模式未达成一致,且合作方由于资金紧张未向公司拨付上述款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原协议,最终双方签订了《解除协议书》。基于此现实情况,惠发食品将上述收益进行冲减,从而导致2024年度业绩需要调整。
股民自担损失?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业绩预告允许修正,但修正的原因要具备合理性,修正前的业绩预告的会计编制基础要符合当时会计准则的规定。从公开信息来看,惠发食品将合作方尚未实际支付的装修费用计为收入,这一会计处理方式存在诸多疑点。
一方面,装修费用能否计为收入值得商榷。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装修费用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来确定。对于租赁房产的装修费,通常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租赁期内分期摊销。例如,如果企业对租赁的房产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应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租赁期内按比例摊销至“管理费用”。此外,装修费用一般不应直接确认为收入,而是作为费用处理。只有在装修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才可能计入固定资产,并在后续期间计提折旧。
另一方面,在会计核算中,收入的确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等。在惠发食品与合作方的合作项目中,装修升级改造工作尚未完成,即便将装修费用视同收入,惠发食品能否确认收入也值得商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业绩预告会计编制基础明显欠缺合理性的情况下,股民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因业绩变脸而遭受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情形下的成功案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判例,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买入惠发食品且截至2025年3月4日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惠发食品赔偿部分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