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或涉两项信披违规,证监会立案调查

近日,爱康科技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爱康科技下发《警示函》,爱康科技及其部分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措施。我们认为爱康科技涉嫌在以下两方面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一是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未充分披露公司风险;二是未及时披露大额资金拆借信息。

互动回复惹争议

在交易所的互动平台上,爱康科技在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存在ST风险的提问时,直接回复称“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然而,爱康科技却在不久之后因退市风险而“戴帽”,股价连续跌停,截至2024年6月13日收盘,爱康科技收于0.43元,自5月以来的股价累计跌幅已超75%,距离退市仅一步之遥。

监管部门认为,爱康科技未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的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互动平台上的回复不准确、不完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爱康科技的回复显然未能满足这一要求,未能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对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造成了影响。

“借道”资金拆借

除了在风险披露方面的不足,爱康科技还涉嫌未及时披露2023年度的大额资金拆借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披露。

爱康科技在2023年度通过公司资金总监向非金融机构拆借资金累计发生额达41,016.30万元,并支付利息2,263.81万元,同时还通过其账户支付其他费用3,067.34万元。这一大额资金的拆借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应当及时向投资者披露,但公司未能做到这一点。

监管出手、股民索赔

针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浙江监管局对爱康科技及其董事长邹承慧(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举措。

昨日晚间,爱康科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虽然暂不清楚爱康科技被查所涉的具体事项,但结合此前的公开信息,我们认为证监会本次立案调查或与前述两项事项有关。

目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在咨询索赔事宜,我们判断截至2024年4月29日持股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的索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