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未尽责披露收购风险,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昨日晚间,汉马科技披露监管部门对其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因去年一起涉及新能源商用车领域的收购事件而被监管问责。

回溯前情

2023年4月28日,该公司原计划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南充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充发展”)100%的股权,随后的5月17日,公司在相关交易预案的公告中详细披露了南充发展的主营业务,汉马科技称“南充发展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大中型客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和服务”。复牌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里,汉马科技强势涨停。

然而,南充发展并不具备整车的生产资质,汉马科技5月17日公告里的陈述与事实不符,并且,汉马科技也未披露该交易案尚需获主管部门审批的风险。最终,该交易案因南充发展的资质问题“告吹”。

监管出手

汉马科技的上述行为很快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安徽证监局认为,汉马科技自发布停牌公告,披露交易预案直至终止交易期间,未提及标的公司尚未取得新能源整车制造生产资质,也未对市场做好相关风险揭示。汉马科技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还触犯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基于以上认定,安徽证监局对汉马科技以及董事会秘书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随着违规事实的曝光和监管动态的明确,汉马科技的股价也经历了一定程度的波动。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第85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汉马科技交易预案发布后买入汉马科技的投资者,其交易决策可视为是受到交易预案的影响,汉马科技关于南充发展主营业务的陈述对投资者产生了误导性,该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汉马科技赔偿部分投资损失。

具体而言,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9月18日期间买入汉马科技且截至2023年9月18日持股的投资者,其索赔诉请有可能会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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