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9.70,0.00,0.00%)(600753)旗下控股子公司股权遭到冻结,公司竟然“毫不知情”。更让人惊讶的是,公司还筹划着将这部分冻结的股权进行出售。日前,东方银星因上述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同时,公司董事长等人员也被监管谈话。

  股权冻结无人知

  2012年12月20日,东方银星发布股权出售公告。公司称,由于公司控股的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已经开发结束且无新项目可开发,为盘活公司资产,公司拟将持有的雅佳置业60%股权出售给两名自然人,作价1330万元。股权转让之后,东方银星将获得290万元的收益。

  “290万元说多不多,但这对于2010年净利润108万元、2011年亏损1150万元的东方银星来说,却是笔不小的收入。”一投资者苦笑说。

  在当时的公告中,东方银星如此表述:“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不过,公司公布股权转让事宜之后,却迟迟不见下文。东方银星是否完成股权过户?两名自然人是否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面对这些疑问,公司均未做任何披露。直到披露2012年报时,东方银星才提及此事,简单的一句描述却让人惊讶不已:“由于雅佳置业股权被冻结,致使该60%股权至今未能完成工商过户手续。”

  董事长遭监管谈话

  如此荒唐的信披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日前河南监管局给东方银星下发了《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明、温泉等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决定》和《关于责令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说明的决定》。

  上述决定指出,东方银星对于所出售股权“不存在冻结,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表述与事实不符,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规定;同时,公司对于该股权遭冻结一事直到年报中才披露,公司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问题,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应该及时公告”的规定。

  河南监管局因此决定对东方银星予以警示,并提醒公司及时采取包括重视信披事项、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等措施,公司董事长李大明、董秘兼副总经理的温泉等人员也被监管谈话。

  火速抢筹意在逼宫?

  另外,让东方银星投资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大明及其控股的重庆银星智业颇为关注的是,一家名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豫商集团”)近来频频大举增持公司股票,目前持股比例已达10%。

  资料显示,豫商集团于今年5月7日至6月5日期间买入东方银星640万股,增持比例达5%;短短数日之后,其于6月14日至20日再度出手增持640万股,抢筹速度让人瞠目。对此,豫商集团解释称,其增持目的是为了股权投资,同时表示不排除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

  面对豫商集团大手笔的增持行为,不少人猜测其有争夺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意图。“作为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的重庆银星智业目前持股比例为21.04%,豫商集团持股比例为10%,两者持股比例相差11%,若豫商集团后期继续大量增持公司股份,两者的持股比例会更加接近,豫商集团抢夺控制权不是没有可能。”一市场人士如是表示。         

  记者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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