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多次违规终被查,投资者现索赔曙光


以上为咨询微信

咨询热线:13301915286


昨日晚间,*ST搜特(原名:搜于特,002503)发布公告,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历史上该公司存在多项信披违规事项,本次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与该公司历史上的信披违规以及可转债项目有关,目前尚不明朗。

截至退市前持股的投资者,可先行在我处办理案件登记(公号“索赔吧”),案情相对明朗后,我方会及时通知。无论怎样,投资者索赔初现曙光。

历史违规梳理如下:

1、未及时披露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情况。

2020 年 11 月,经搜于特董事长马鸿、时任总经理伍骏批准,公司对以往年度的库存商品、原材料进行折价销售以回笼资金。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20.27 亿元,销售毛利为-7.53 亿元,但公司直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才披露上述重大损失事项。

2、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一是 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4 月 23 日,搜于特累计发生 15 笔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情 形,金额合计 4.6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3%,但公司直至 4 月 29 日才披露其中 14 笔共 3.69 亿元债务逾期情况,且遗漏披露 1 笔 1 亿元债务逾期情况。二是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累计未披露逾期债务金额达 5.3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8%,但公司直至 7 月 3 日才对外披露。

3、未及时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截止 2021 年 6 月 25 日,搜于特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金额达 4.32 亿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5%,但公司直至 7 月 3 日才予以披露。

4、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

2020 年 10 月 28 日,搜于特披露《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 为亏损 0.5 亿元至盈利 0.5 亿元。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发布《2020 年度业绩预告修 正公告》,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7.8 亿元至 9.8 亿元。4 月 15 日,公司发布《2020 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修正公告》,将 2020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14.64 亿元。4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0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暨董事会致歉公告》和《2020 年年度报 告》,披露当年净利润为亏损 17.71 亿元。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度净利润经修正后出现大 幅变动,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不准确,且第三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

5、2020 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1 年 4 月 29 日,搜于特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其中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 润表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2020 年度金额为 0,合并财务报 表附注投资收益中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发生额为 -143,585,111.82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投资收益中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本期发生额为-144,927,662.45 元,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的金额披露不准确。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一是 2016 年 10 月,搜于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4.64 亿元,其中 3 亿元投入 “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建设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后公司 多次延长该项目建设期。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查,该项目地块处于长期闲置状态,一直未开工建设,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支出仅 133.99 万元,项目进度长期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8 月 28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19 年度、2020 年半年度、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均未充分披露该项目未达到 计划进度的具体原因。

二是 2020 年 3 月,搜于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7.91 亿元,全部用于“时 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截止 2021 年 8 月 30 日,该项目 7 个募集资金专户 中的 1 个专户被冻结,涉及资金 15.29 万元,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被查封,公司 持有的该项目子公司相关股权被冻结。但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充分披露上述查封冻结情形,并披露“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三是 2020 年 11 月 17 日,搜于特披露拟使用“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拟延期归还“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按期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