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30日讯

*ST大地(002200)5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30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合计被罚100万元。

处罚包括,对公司在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的行为,责令绿大地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赵国权、胡虹、黎钢、钟佳富、普乐、罗孝银、谭焕珠、毛志明、徐云葵、陈德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郑亚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目前,上述相关当事人均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外,公司将于6月5日下午在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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