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索菱虚增利润逾8亿 遭证监会顶格处罚
4月13日,*ST索菱(002766,SZ)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文件显示,索菱股份披露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记者统计,*ST索菱连续3年共虚增利润逾8亿元。此外,公司还存在拿公款贴补员工持股计划亏损的行为。
鉴于此,证监会拟对*ST索菱处以警告和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实际控制人肖行亦拟处以警告、90万元罚款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叶玉娟、钟贵荣、王大威拟分别处以警告、30万元的罚款和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拟分别处以警告、3万~20万元的罚款和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
连续3年财务造假
从处罚文件来看,证监会列出了*ST索菱的三大“罪状”,分别是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借款等事项);《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索菱股份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其中,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4.78%,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8.13%。
经证监会查明,索菱股份通过虚构采购业务、虚列其他应收款等名义向非供应商转出款项8.7亿元, 大部分用于上述财务造假行为相关体外资金循环及偿还相关借款。其中3373.62万元用于实控人肖行亦个人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其定增股票借款利息和赔偿员工持股计划损失。
除了虚增利润以外,公司还有多项重大遗漏。2017年,索菱股份未及时入账和披露4.25亿元借款,未及时披露担保7500万元、潜在付款义务1.17亿元。2018年,索菱股份未及时入账和披露2.3亿元借款。证监会指,上述违法事实,有索菱股份公告、情况说明、合同文件、账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4月,*ST索菱收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同年12月,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ST索菱亦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肖行亦随即退出了董事会,仅提名萧行杰出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提名周虎城出任独立董事,目前董事长为盛家方,其为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名。
侥幸逃过新法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新证券法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仅从“虚假陈述”一项来看,新证券法就通过新增信息披露条款凸显出重要性,同时也对信息披露的真实程度规定了最严厉的惩罚力度,即相比于原来证券法的最高惩罚金额只有60万元,新证券法提高到1000万元。
记者注意到,目前证监会对*ST索菱等的处罚力度虽是“顶格”处罚,但仅是就旧证券法而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记者,索菱股份违规事实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新证券法对于索菱股份这种情况没有溯及力。
但王智斌也指出,索菱股份造假的后果远不止行政处罚那么简单,根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凡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索菱股份并且截至2019年4月2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有权向索菱股份提起索赔诉讼,索菱股份以及负直接责任的高管将不可避免遭遇大规模的投资者索赔诉讼。
“目前还没收到有关通知(投资者索赔),公司管理层也在努力(消除财务造假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对此,*ST索菱相关人士回应记者。
早前,*ST索菱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8年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根据*ST索菱此前披露的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229.92万元。但*ST索菱方面也称,公司2019年度经会计师审计的净利润能否为正值,以及2019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不会被继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