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债权转让存猫腻,首批投资者诉讼案即将提交法院

近日,*ST金泰收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相关公告显示,*ST金泰于6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可交易日期为6月30日。截至6月23日,*ST金泰收于1.09元。

业绩“盈”转“亏”,*ST金泰保壳”无望

1月29日,*ST金泰发布业绩预盈公告。在该公告中,*ST金泰预计2021年将实现盈利。按照现有的退市规则,如果*ST金泰的预测数据能够成立,并取得会计师的审计认可,*ST金泰将不会触发退市条件。

不过,4月19日“黑天鹅”飘然而至。该日,*ST金泰发布更正公告,对其此前的业绩预告进行更正。更正后,*ST金泰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为-12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0万元左右。预计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左右;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5,800 万元左右。预计期末净资产为2,000万元左右。

关于预告业绩更正的原因,*ST金泰解释为这是由于此前一笔债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出现了调整。具体而言,业绩预告时冲回了此前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400万元,但是,根据年审会计师的意见,此前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不予冲回并且2021年度继续计提400万元。基于上述原因,造成*ST金泰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原来预计的 650万元左右调整为-120万元左右,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原来预计的600万元左右调整为150万元左右。 

这一调整的直接后果,就是*ST金泰2021年度业绩由“盈”转“亏”,并最终成为公司退市的关键因素之一。

债权转让存猫腻,投资者即将索赔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已经转让出去的债权,原本已与*ST金泰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还要继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回溯前情。2021年9月,*ST金泰发布债权转让公告,将其一笔2000万元的债权以原价2000万元转让。在转让公告中,*ST金泰称其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然而,在年审会计师看来,该笔债权转让疑点重重。年审会计师发现,该笔债权的收购资金实际上来自于*ST金泰的控股股东,会计师强调“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交易 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无法确定债权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具体差额,相应我们无法判断山东金泰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到此为止,真相已若隐若现。发生在去年9月份的债权转让,很可能是*ST金泰为了“保壳”而施展的“财技”。该笔债权并非由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受让,而且,关于该笔债权的最终偿付问题,*ST金泰亦有可能与其控股股东或者该第三方之间存在“抽屉”协议,否则,将无法解释已经出售的“债权”为何还要继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我们认为,*ST金泰于去年9月披露的债权转让公告,未披露受让方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也极有可能未完整披露协议重要条款,*ST金泰已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并且,在业绩预告中,*ST金泰亦有未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数据之嫌。基于此,我们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间买入*ST金泰且截至2022年4月18日未清仓的投资者,可以在“索赔吧”公众号办理登记,该部分投资者有权就其损失向*ST金泰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首批投资者诉讼案件,将在近期提交法院。

作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王智斌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