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科技业绩变脸被监管,这些投资者可索赔
近日,丹邦科技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深圳监管局“剑指”丹邦科技2020年度业绩“变脸”的相关事项。
去年业绩变脸,今年被监管
回溯前情。2021年1月30日,丹邦科技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该公司预测其2020年度小幅亏损2250万至3250万之间。随后该公司股价出现小幅下跌,但由于亏损额并不大,丹邦科技股价波动也并不剧烈,甚至在2021年4月9日,丹邦科技股价一度达到6.6元,这是整个2021年度丹邦科技股价的最高点。
然而,这一切在当年4月27日戛然而止。该日,丹邦科技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丹邦科技预计其2021年度亏损额达到6.5亿至8.4亿之间,丹邦科技股价随后连续8个交易日跌停,15个交易日之内,跌幅超过50%。
时间过了将近一年,丹邦科技投资者终于等来了监管部门的意见。深圳监管局认为,丹邦科技在2020年度第四季度冲回营业收入19,301.57万元,其中涉及到2020年上半年确认的部分收入,导致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此外,公司在 2020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未充分预估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2020 年度业绩预告》中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预测业绩大幅“变脸”,投资者可索赔
我们认为,上市公司预测业绩可以发生变化,但是变化幅度应在合理范围内。丹邦科技预测业绩由“小幅亏损”剧烈变脸至“巨额亏损”,这种变化超出了合理范围。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认定,造成业绩预测“变脸”的原因在于丹邦科技编制业绩预告时,“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未充分预估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受到该公司业绩预告误导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要求丹邦科技赔偿损失。
并非所有丹邦科技投资者均可索赔。我们认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丹邦科技且截至2021年4月26日持股的投资者,有权向丹邦科技及相关直接责任人追索损失。该部分投资者可以在“索赔吧”公众号登记。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丹邦科技目前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柔性印制电路板及材料制造业,包括FPC、COF柔性封装基板、COF产品及关键配套材料聚酰亚胺薄膜(PI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FPC、COF柔性封装基板、COF产品、PI膜。 截止于今年3月18日,丹邦科技股东人数为3.37万户,人均持股金额3.88万元。
作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王智斌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