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信息披露“牛头蛇尾”,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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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交所认为,众兴菌业终止对圣窖酒业收购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众兴菌业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董秘予以通报批评。

备受瞩目的收购案

时间转回到2021年6月21日。该日,众兴菌业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在该公告中,众兴菌业披露,为了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该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刘见先生、刘良跃先生持有的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窖酒业”或“标的公司”)100% 的股权。

随着该收购信息的发布,自2021年6月21日起,众兴菌业股价连续6个涨停,10个交易日内近乎翻倍。

该收购事项随即也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要求众兴菌业及时披露本次收购案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如交易未能达成的,深交所还要求众兴菌业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6月25日,众兴菌业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表示,公司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不确定性因素进行详细披露,并称“如交易最终不能达成,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详细说明未达成的原因,并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信息披露“牛头蛇尾”

然而,这次备受瞩目的收购案在两个月后即告终止。根据深交所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交易双方即终止了本次收购。

但是,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众兴菌业并未就该收购案的进展发布任何公告。

迟至2021年10月16日,众兴菌业才披露了《关于终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在该公告中,众兴菌业只是笼统地表示本次终止收购是因为“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众兴菌业自始至终也未对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作出任何说明。 

我们认为,众兴菌业信息披露“牛头蛇尾”,已涉嫌两处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收购终止的信息,迟延信息披露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如果有“老鼠仓”利用这段时间交易,则相关人员亦涉嫌内幕交易。二是该公司未履行其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的信披承诺。该公司既未履行持续信披义务,也未就终止原因进行具体说明,最终也未就其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作出任何说明。

投资者索赔条件已清晰

2021年8月25日之后,部分投资者是在不知道收购已终止的情况下购入众兴菌业股票,如果众兴菌业能够及时披露收购终止的相关公告,该部分投资者就不会在十余元的价位上买入该股票,该部分投资者的损失与众兴菌业信息披露违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事实上,众兴菌业发布终止收购的公告后,其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股价迅速跌落至8元区间,与收购公告发布前的股价大致相当,投资者结结实实地做了一回“过山车”。

能够索赔的并不是坐‘过山车’的投资者,而是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公号“索赔吧”中办理案件登记。

公开资料显示,众兴菌业从事食用菌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金针菇、双孢菇,上年度营业总收入达15.56亿元,但净利润仅为549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