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预罚单,两类仁东控股投资者索赔有望

曾经连续14个跌停的仁东控股又出现新的动态。2022年2月21日晚间,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接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仁东控股共涉及两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其一,仁东控股 2019 年年度、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二,仁东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据此,证监会拟对仁东控股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万至100万不等的罚金。

近两年以来,仁东控股“曝光率”颇高,在2020年11月之前,仁东控股作为涨幅超过4倍的大牛股,备受投资者尊崇。然而,2020年11月中下旬,“黑天鹅”不期而至,自2020年11月25日起,仁东控股“断崖式”下跌,创造了连续14个交易日跌停的记录。自此之后,仁东控股股价起起落落,截至2022年2月22日午间,其股价停留在9元附近,较2020年11月的高点已跌去8成。

随着公司披露了证监会初步调查结果,仁东控股被坑股东如何保障权益成了燃眉之急。

据长期代理投资者维权诉讼的王智斌律师介绍,根据当前的信息分析可知,目前有两类投资者有索赔机会,第一部分为2017年12月13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且截至2020年11月24日仍持股的投资者,第二类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且截至2021年7月14日仍持股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索赔吧”进行报名登记。据王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仁东控股投资者已可以提起索赔诉讼,而无需等待证监会的正式罚单。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流程并不复杂。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赔的案件并不少见。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

梳理以往公告可以发现,仁东控股一直以来债务纠纷不断,因债务纠纷已引发数起诉讼,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落地,投资者诉讼或将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