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投资者再获胜诉判决


近日,投资者诉山西路桥虚假陈述案又有新进展,新一批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本次投资者的诉讼金额近乎得到法院的全额支持。不过,法院对系统风险的认定比例仍为80%,换言之,虽然判决比例接近100%,但投资者能够拿回的仍然只是部分损失。

经梳理,截止到2020年3月24日,山西路桥共收到部分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24 起,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 117 份,涉及公司赔偿金额共计 9,063,096.54 元。

一系列投资者诉讼,源于山西三维(山西路桥前身)对环保问题的隐瞒。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 年至 2017 年,山西三维陆续收到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七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污染行为,涉及罚款金额共计2,858,448.00 元。 同时,其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山西三维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与其多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事实不符、与其日常生产经营中排污超标情况时有发生的事实不符。

证监会认为,山西三维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行为,并据此对山西三维作出顶格的行政处罚。

后续我们还将继续代理投资者向山西路桥提起新的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