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称不应赔偿投资者
上周五,ST天成(2.570, -0.03, -1.15%)(维权)(600112)虚假陈述索赔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37名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索赔的案件在本次开庭中被集体审理。ST天成方面称,虚假陈述行为不够重大,不应当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投资者方面的律师不这么认为。
业绩变脸遭到索赔
2018年11月,天成控股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监会认定,天成控股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況严重不符。2015年12月28日,西仪股份(9.440,-0.52, -5.22%)与天成控股等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西仪股份以向天成控股定向发行 6596931 股股份置换天成控股持有的苏垦银河 30%股权。当时约定,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才算完成股权交割。2017年1月6日,该次股权交割完成。2017 年1月25日,天成控股发布 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预计 2016 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然而随后,瑞华会计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16年年报时发现,公司的财务处理有多处错误,公司在2016年的业绩实际为亏损9700万元。该业绩变脸发生后,天成控股的股价连续两日跌停。证监会认定,公司的做法已经构成虚假记载。而根据证监会的认定,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23日之间买入天成控股并在2017年4月23日当日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符合这一时间范围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并在打赢官司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公司称虚假陈述行为不重大
在上周五的开庭审理过程中,共涉及237位投资者。
“庭审中,我们和上市公司方面在虚假陈述行为是否达到了重大标准、是否存在系统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激烈交锋。天成方面称虚假陈述行为不够重大,不应当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我们认为,天成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股价出现断崖式下跌并因此戴帽,对方所称的不够重大实在难以成立。此外,天成在更正日后的股价走势与大盘严重背离,上市公司方面将投资者损失归咎于系统风险,与事实严重不符。我们对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上海市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
根据公司此前的公告,ST天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852.6万元。这一金额相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麻烦而言,占比不算大。公司上周公告,被查封、冻结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1.39%。公司称,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暂不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的正常执行,公司部分逾期债务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通过部分偿还、增加担保、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尚不排除后续新增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