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违法退市办法意见征求完成 *ST昆机躲过一劫
在*ST昆机(0.000, 0.00, 0.00%)(600806,SH)财务造假事项被证监会调查后,市场曾一度以为,公司股票可能会因为“重大违法”而被退市。在公司陆续发布的重大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中,公司也多次表示,根据最终调查结果,公司如触发《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公司A股股票将可能被强制退市。如今,公司股票最终还是以“业绩指标”退市。
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今年3月份曾就“重大违法退市办法”征求意见,目前该文件尚未正式下发。*ST昆机“幸运”地躲过一劫。
“重大违法退市办法”适时发布
众所周知,A股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业绩不佳,另一方面是重大违法。其中,关于业绩不佳导致退市的条件,投资者可能都比较明了。其中一条线是:连续2年亏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连续3年亏损暂停上市,连续4年亏损强制退市;另一条线是1年净资产为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暂停上市,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强制退市。
对于违法退市的规定,投资者可能相对知晓得不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9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重大违法情形包括“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其股票本应被终止上市”。
根据*ST昆机今年2月发布的公告,证监会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2013年至2015年,*ST昆机通过财务造假行为虚增收入4.83亿元,少计管理费用2960.86万元,少计存货5.06亿元,多计成本2.35亿元,虚增利润2.28亿元。其中,2013年虚增利润7017.94万元,2014年虚增利润5082.72万元,2015年虚增利润1.07亿元。公司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的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资料显示,*ST昆机披露的公司2012~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322万元、852万元、-2.04亿元和-3.28亿元。在剔除掉公司虚增的利润后,公司2013年的业绩应该是亏损的,2014年、2015年的亏损窟窿会进一步扩大。
不过,截至目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尚未正式下发。上交所5月22日表示,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后续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将适时对外发布。
股东损失可能进一步扩大
此前,有小股东向记者表示,*ST昆机因2013年财务造假查实,导致2012~2017年连续六年亏损。根据相关规定,*ST昆机本应在2014年年报公布后就暂停上市,2015年年报披露后退市。然而,广大中小投资者却被公司虚假财务公告蒙蔽,直到2017年3月公司自曝财务造假才知道真相。公司股票2017年4月25日起停牌至今,投资者一直无法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后,可能导致股东损失巨大。如此行为完全构成重大造假违法退市,而不是2014~2017年连续四年亏损退市。
投资者对股价的担心并非全无根据。记者注意到,2017年A股退市第一股新都退,2017年5月2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随后出现17个“一”字跌停。
*ST昆机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以重大违法退市,这方面的案例很少。公司也多方了解过,标准还不是很确定。再就是*ST昆机这样的企业,如果按重大违法退市,很多处理都很麻烦。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两种不同的退市方式,主要的区别在于避免退市及恢复上市的要求不同。连续亏损的退市,恢复上市是以公司实现盈利为前提的;重大违法退市,在妥善解决投资者赔偿问题的情况下,有可能可以避免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规定,除财务指标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需同时符合多项条件,上交所才会受理其重新上市的申请。具体来看,这些条件包括:退市公司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并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此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自其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才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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