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麦食品”)披露招股说明书,拟向A股市场发起冲击。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西麦食品的业绩尚可,但对市场研发不够重视,难免让投资者为这家已经处于红海市场的企业未来发展感到担忧。同时,西麦食品重要子公司存在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的黑历史,而公司继续加码扩产的行为也饱受争议,种种情形为西麦食品的闯关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身处红海却忽视研发

  西麦食品主营业务为燕麦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西麦食品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5.42亿元、5.68亿元、6.31亿元和3.12亿元,对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约为6040.99万元、6632万元、9447.18万元和3677.3万元。

  尽管公司的经营业绩颇为亮丽,但公司重营销、轻研发的模式却被指隐藏着风险。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西麦食品的销售费用金额分别约为2.06亿元、2.17亿元、2.22亿元和9543.5万元。

  西麦食品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运输装卸费和宣传推广费三类构成。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西麦食品的宣传推广费用分别约为7980.94万元、9013.93万元、9579.95万元和2965.93万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约为38.65%、41.6%、43.24%和31.08%。

  相比之下,西麦食品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却少得可怜。数据显示,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西麦食品在研发上投入的金额分别约为204.95万元、185.28万元、189.8万元和119.88万元,研发费用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0.33%、0.3%和0.38%。

  招股书显示,公司两位核心技术人员罗宝剑和陈秋桂分别持有西麦食品1万股和2.51万股股份,罗宝剑现任西麦食品研发部总监,陈秋桂现任公司技术总监。此外,罗宝剑和陈秋桂在2016年的薪酬收入分别为10.78万元和18.49万元。

  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朱丹蓬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营销、轻研发是中国食品行业存在的通病。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轻研发对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生一定的制约。朱丹蓬进而表示,“从消费端来看,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升级和创新是非常渴求的,如果从产业端到消费端,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水平跟不上,这种情况下问题就会比较大”。

  在此情况下,西麦食品拟在上市后募集资金约2.11亿元,用于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西麦食品表示,项目建成后,公司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能够进一步提升,销售网络得到升级,公司在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的过程中可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朱丹蓬认为,就西麦食品而言,完善公司营销渠道的布局,包括推广和品牌效应都是需要的。但是目前燕麦行业的发展是一个红海市场,因此公司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研发以及产品的创新上。

  新三板联盟创始人许小恒表示,营销是企业生存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并非全部。单纯注重营销的发展模式并不能给公司带来长久的发展,如果一个产品的成功是通过营销驱动,而不是通过研发驱动,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将造成不利影响。

  盈利“功臣”陷食品安全危机

  作为公司重要盈利来源的全资子公司,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西麦”)的产品曾被曝食品安全问题,而公司拟在上市后继续通过河北西麦扩产也颇受争议。

河北西麦成立于2010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燕麦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及销售,河北西麦是西麦食品的重要盈利来源。

  招股书显示,河北西麦在2016年、2017年1-6月实现的净利润分别约为7492.78万元和4491.55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河北西麦曾因产品不合格被通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食药监局”)官网后,以“河北西麦”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发现在2016年5月17日发布的一份食品安全信息公告显示,当时北京食药监局对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学清路超市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西澳阳光核桃牛奶燕麦片被检出霉菌超标,该产品的规格为560克(28克×20小袋)/袋。彼时北京食药监局决定对河北西麦的西澳阳光核桃牛奶燕麦片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而西麦食品却拟在上市后继续扩产。具体来看,西麦食品在上市后拟募集资金约2.25亿元用于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由河北西麦负责实施。西麦食品称,该项目拟通过新建58804平方米的燕麦片及主食燕麦车间等相应配套设施,形成年产1.6万吨燕麦片及主食燕麦食品、2080万袋(条)休闲燕麦食品、7200万瓶燕麦饮料的生产能力。

  在朱丹蓬看来,曾有被罚的黑历史,西麦食品继续加码的做法或出现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许小恒称,企业多元化需要有利的时机,盲目扩产会让企业元气大伤。

  实控人曾有行贿行为

  除了研发与食品安全的隐患,西麦食品另一个让市场担忧的便是实控人的行贿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在李达球受贿案中,2004年3月-2007年12月,被告人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贺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西贺州西麦生物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解决企业用电和企业发展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06年春节前至2011年10月,李达球先后13次收受谢某某给予的人民币9万元和澳元0.3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约10.82万元。

  广西贺州西麦生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西麦”)是西麦食品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燕麦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及销售。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贺州西麦成立于2002年,谢庆奎是贺州西麦的法定代表兼董事长,谢庆奎同时也是西麦食品的实际控制人。

  也就是说谢庆奎作为公司实控人曾存在行贿行为,不过西麦食品在招股书中对此事却只字未提。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如果实控人行贿在当时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的话,这是需要披露的。王智斌具体解释道,“判断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关键是看行贿的目的、行贿的资金来源和行贿结果以及结果的受益方,如果说行贿资金来自公司,目的是为了公司的业务,且经过公司管理层里面的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下则被认定为是单位行贿罪”。

  “是否构成单位行贿是一个司法裁决的问题,如果刑事案件里面没有被认定,法律意义上来说不构成单位行贿。而如果上述案件构成单位行贿,说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可能存在违规行为。而当时的刑事处罚是否执行完毕、会不会有后续影响、会不会影响公司的稳健运营,具体还需要发审委的审核。”王智斌如是说。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以采访函的形式向西麦食品进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西麦食品方面并未做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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