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亚科技的说法,参与此次案件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金亚科技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金亚科技将其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轻描淡写”为会计差错,与证监会对其处罚告知形成了鲜明对比,证监会在处罚告知书中明确提到该公司虚构营业收入和利润,并且拟对周旭辉等直接责任人处以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足见金亚科技实施的是财务造假行为,而不是记错账的“会计差错”。

公告显示,今年11月中旬,金亚科技及其董事长周旭辉等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在2014年年报中伪造财务数据,证监会拟对金亚科技及周旭辉等顶格行政处罚,包括证监会拟对周旭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拟对张法德、丁勇和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拟对罗进、何苗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王智斌律师认为,金亚科技在股灾期间是停牌的,大盘波动对其股价并无影响,金亚科技剥夺了原告逃离股灾的机会,却要将股灾的后果强加于原告,这对投资者不公平,有违基本法理,预计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另外,对于金亚科技所称投资者“追高”的问题,王智斌律师认为,投资者是基于对公司的良好预期、基于公司管理层的信任而在较高价格上投资该公司股票,金亚科技造假欺骗投资者已属过错。

王智斌律师称,82名投资者起诉金亚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仅仅是投资者诉金亚科技系列案的首次开庭,12月份之内,该案还有多次开庭,并且后续还有不少投资者排队等待立案,金亚科技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原文链接:http://sc.stock.cnfol.com/gg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