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化可能对证监会处罚提出复议
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600576)披露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祥源文化、龙薇传媒、黄有龙、赵薇夫妇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告知书中,证监会列举的多项罪状都是针对龙薇传媒进行表述,但最终进行处罚时,上市公司也受到处罚。《金证券》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祥源文化将会提出行政复议,希望免除上市公司遭受的处罚。
桩桩罪状指向龙薇
去年12月23日,赵薇夫妇名下的龙薇传媒以高杠杆拟收购万家集团持有的祥源文化(原名“万家文化”)1.85亿股(占比29.135%)。如果交易完成,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而此方案一经推出,就引发监管层密切关注。
根据证监会最新出炉的拟处罚文件,龙薇传媒共被指出五项违规罪状。1、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2、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3、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4、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5、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在列举了龙薇传媒的五项罪状之后,证监会宣布了处罚结果,证监会对祥源文化、龙薇传媒、黄有龙、赵薇、孔德永等人处不同程度罚款,并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祥源文化或提出复议
有意思之处在于,在这份事先告知书中,桩桩罪状都指向龙薇传媒,但在最后下达处罚时,上市公司也同样受罚了。《金证券》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祥源文化已经准备提交材料进行行政复议,希望能减轻甚至取消针对上市公司自身的处罚和罚款。
“上市公司之前发布的公告都是替龙薇传媒进行发布的,我们希望能够取消对上市公司的处罚。”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事先告知书中也明确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之规定,就证监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相关被处罚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不过,不论上市公司最终是否遭到处罚,都不影响因虚假陈述而受害的投资者追索赔偿。“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应在此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证监会的文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3月31日至少持有一股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的参与《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另外,即便上市公司最终依然被认定负有责任,也未必会影响祥源文化的业绩。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孔德永曾做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如因孔德永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曾有律师提出,如果从这份承诺的字面上看,孔德永只是承诺对他个人造成的损失负责,而不是担负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