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长承诺引发歧义 祥源文化拒绝释疑
在遭到新一轮的立案调查之后,祥源文化(600576)前任董事长孔德永向上市公司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称会承担上市公司因违规行为遭受的损失。然而,围绕着这份承诺到底该如何理解,孔德永到底承诺担负多少责任,却出现了歧义。为了释疑,《金证券》记者采访了祥源文化,但上市公司却拒绝解释。
揽责承诺引发歧义
在今年2月底遭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祥源文化经历了从万家文化变更为祥源文化的过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从孔德永变更为俞发祥。但是,公司涉嫌违规的影响却并未淡去。10月13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再一次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实控人孔德永也同时遭到立案调查。10月15日,孔德永做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如因孔德永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
这一揽责承诺引发了歧义。在部分投资者看来,这是表示孔德永扛下了涉嫌违规事件的所有可能损失,上市公司无需再担心调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但律师则指出,如果从这份承诺的字面上看,孔德永只是承诺对他个人造成的损失负责,而不是担负所有损失。如果上市公司被认定违规,而孔德永认为他只需承担10%的责任,那他就只需要负责赔偿10%的损失。
“实际上,无论孔德永是否有承诺,他根据他的责任向上市公司赔偿损失都属于法定的义务,不需要特别进行承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金证券》记者。“如果孔德永想表达的是负起全责的话,我建议他使用‘如上市公司因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这样的陈述方式。”
王智斌同时指出,孔德永的承诺对象是上市公司,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是权利人,如果上市公司不积极主张权利,孔德永和集团公司的承诺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并无特别的意义。鉴于公司目前已经两遭立案调查,凡在2017年2月27日持有祥源文化的投资者均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公司拒绝释疑
为了明确孔德永的真实意思,厘清上市公司未来会否受到违规事件影响。《金证券》记者于10月16日向祥源文化发去了书面的采访函。
《金证券》记者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一般在信披违规事件中,通常会有多人对此负责(当然会分主次)。假设后续责任认定时,孔先生被认为确有责任,他的责任占50%,其他方面责任占50%。那么根据这一承诺,孔先生需要承担的上市公司损失,是50%的损失,还是100%的损失?二,如果公司被认定为违规,除了罚款及索赔赔款以外,所受到的损失通常是多方面的。例如,借壳超日太阳上市的协鑫集成,就因为超日太阳的违规而遭到信贷不畅的困境,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那么,孔先生承诺并由祥源文化担保的损失承担,是否涉及到罚款、赔款以外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