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敏感信息进行牟利 荐股玩出“短庄”新模样
从前面这些案例可以看到,其中一些个股的表现是赶在公司发布一些利好消息的时候。然而,小A竟然都可以在公司公告之前,就表示他们已经提前通过调研获取了这些信息。不久前,证监会刚刚对一些内幕交易的案例进行了处罚。但与处罚对象“闷声发财”不同的是,投资咨询公司相当于将这类消息广而告之。而这种广而告之,从这些股票的表现来看,往往就是短时间内让资金聚焦在一只个股上,再加上这些选择的个股流通盘都很小,也就轻而易举起到了推动股价的作用。
也就是说,通过荐股—集结资金—推升股价—获利了结,所谓“投资咨询”实际上玩出了“一日游庄股”模式。
“消息票”从何而来?
虽然所谓的庄股,本身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从以往来看,有“长庄”、“短庄”、“强庄”、“弱庄”、“恶庄”等之分。但主要都是通过增持或减持手中筹码,不断洗盘震仓,来达到吸筹目的,然后择机拉高股价,吸引散户追高,达到出货目的并从中获利。在这里面,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这些庄家更多地是操作自己能控制的账户。但上述这种由投资咨询荐股驱动的短期“一日游”行情显然并非如此,他们更多是通过消息来带动客户一起参与。在聊天中,对方一再指出这些个股是属于消息股,是调研团队提前获取了上市公司的利好消息。
至于这些消息票如何而来,小A表示,“(消息票)是公司调研团队对上市公司调研后的一手消息,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利好消息。我们有自己的调研团队,提前获取上市公司消息,提前布局,等消息公布的时候就是我们获利出货的机会。(调研团队)在全国各地一共是80人左右,具体我不太清楚。”而在所推荐的个股中,确实也出现了客户买入当天收盘后就有上市公司发布了业绩预增利好消息的情况。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指出,“要看他说的利好,是不是真的发布了,如果消息是准确的,那就是内幕交易了。因为这是利用了内幕信息,把内幕信息扩散进行牟利。”
“证券投资咨询这类其实应该只是对市场的宏观政策进行评析,对个股投资价值提供建议,针对的是投资者缺乏一些专业分析的能力,比如说看不懂报表,那么提供的是投资报告等,具体并不包括公司的一些内幕信息。至于什么时候买,什么时候卖,正规投资咨询公司是不应该建议的。”王智斌进一步说道。
荐股玩出“短庄”新模样
另外,从其所推荐的股票来看,可以发现第二天往往高开甚至涨停,要真能提前买入的话,收益显然非常可观。小A在聊天中还反问道,”为什么我们做的股票收益这么高?你有没想过。我们公司成立17年,客户以万计算,一只股票受到资金追捧会不会有好的表现?有些事不用我多说,你看了我们做的股票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们成功率这么高、收益这么好了。”
如果真的像其所说,数以万计的客户同时追逐一只股票,而且是流通盘和市值都很小的股票,这种是不是算得上操纵股价的行为?
王智斌表示,“除了利用内幕信息,还有一种是没有任何消息,也就是发布虚假信息。但是如果同一时间对大批量的人这么说、买的人特别多的话,也足以引发股价大幅波动。当然,也可能是这两者相结合。”
对此,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更是直接指出,“这其实就是一种有备而来的 短庄 行为。一般而言,短庄均是快拉快出,专门套后面的跟风盘,被套之后,通常解套要很久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8月4日同时提及的今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案件相关工作进展中,同样也有多起涉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同时证监会还指出,近年来,操纵市场呈现新的违法特征:一是操纵主体“团伙化”,机构主体涉案增多。行为人依托固定群体、组织巨额资金、进行内部分工,有组织地实施操纵市场;二是在传统资金优势、持仓优势基础上,滥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问题突出;三是多种手法交织并用,短时间轮番炒作多只股票,容易引发负面效仿,市场影响十分恶劣。
其实,《证券法》第七十七条也有明确规定,规定中指出了禁止市场操纵行为,并列明了四种情形。其中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项分别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和“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原文链接:http://money.163.com/17/0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