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机违规处罚落地 同业竞争问题亟待解决
*ST昆机违规处罚落地同业*ST昆机(600806)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时任高管已经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事高管也在上月提出辞职。接下来,公司除了要面对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诉讼赔偿,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ST昆机的母公司曾承诺五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目前还无具体计划,而时间仅剩下10个多月。
隐瞒信息被处罚
昨日,*ST昆机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兴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涛2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昆明机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目前本案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昆明机床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王兴、罗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王兴在上个月因工作原因,已经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法定代表人职务。
公司在公告中并未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根据公司在2016年9月23日收到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内容,该公司是因为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件而被证监会处罚。
*ST昆机受处罚要追溯到2015年,公司发布消息,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拟将持有的25.08%昆明机床股份全部转让给紫光卓远,紫光卓远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让人意外的是,2016年2月5日,公司发布进展情况公告,提示如果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在协议约定的三个月内未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协议将在2月8日自动解除。2月17日,公司宣布,相关方正式确认前述股权转让协议自动解除。消息公布后,当天股价一度触及跌停,此后一路走低,有的投资者损失超过50%。
目前,全国已有近百位投资者计划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诉讼标的已达千万元。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说:“公司是因为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件而被证监会处罚,合同解除条件是合同的重要条款,ST昆机未及时披露该条款将会影响投资者对该合同履行稳定性的判断,并进而影响投资者对ST昆机股票的投资判断,根据《证券法》第63条、69条的规定,受ST昆机不正当披露行为影响的投资者均可向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以及负责任的高管主张赔偿责任。”
本报“大众维权易”栏目针对*ST昆机已展开索赔维权征集,凡在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2月4日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有权要求*ST昆机及其他相关责任方赔偿损失,您可以通过电话025-84686896与我们取得联系。
承诺期限仅剩十月
除了面对投资者的索赔,*ST昆机还有同业竞争问题亟待解决。沈机集团为昆明机床和沈机股份的控股股东,两家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2012年末沈机股份定向增发时,沈机集团对证监会承诺,自2013年1月1日起60个月内消除昆明机床与沈机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由此推算,公司要在明年1月前解决此事。
公司在1月份还发出一份澄清公告,表示大股东沈机集团目前无具体转让计划,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合法、合规转让昆机股份股权。沈机集团在国家发改委调研过程中介绍下一步改革方式时,提及拟通过 “沈机股份增发、转让昆机股份股权、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解决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证监会正式处罚决定落地,也是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扫清障碍。王智斌说:“行政处罚的落地意味着立案调查的终结,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正在接受调查是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障碍,但是调查终结之后,就不存在法律障碍了。”
除*ST昆机外,本栏目还在对神开股份、华锐风电、方正科技等20余家上市公司展开索赔维权征集行动。此前,已结束征集的佛山照明、南纺股份、汉王科技等均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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