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市场上出现一则传闻——“国海证券一个债券团队负责人张杨出国失联,请廊坊银行代持的100亿债浮亏巨大,国海直接不要了,章是萝卜章,某大基金货币(基金)爆仓,公司要赔6亿。”对此传言,廊坊银行随后发布辟谣公告,称与国海证券之间并未发生业务关系,也不存在债券违约受损的事实。

       15日,国海证券停牌自查。随后市场有传言,20多家机构上周齐聚北京逼问国海证券,问其是否打算承担相关债券的浮亏。

       对于债券违约一事,18日,国海证券发布公告称,“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相关涉事协议中加盖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与我司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不符”,“公安机关已对我司被伪造印章案件立案”。对于该事件涉及两关键人,国海证券表示,“张杨、郭亮为我司资产管理分公司原老团队员工,张杨已于2016年8月1日离职,郭亮目前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债券代持风险本可提前发现

       国海证券的这起疑似债券违约事件的意外曝露,使得长期存在于债券市场灰色地域的债券代持业务曝光在聚光灯下。

       “债券的牛市是从2013年年底就开始了,其实单纯的持债到期的做法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在操作,更多的机构实在债券价格波动中做价差交易,也就是低买高卖。牛市行情下,更多的中小机构在市场中放杠杆买券、高位抛出为主。”一家大型期货公司人士就此次国家证券疑似违约一事向记者表示,这种加杠杆式的回购交易其实大型机构早已经被禁止了,但小券商和城商行私下还一直进行,主要是之前债市也都是牛市,而且兜底协议往往让他们的风险变的很小。

       “债务代持业务其实早有历史,更多是一种小范围内的信用交易,所以大家对风险把控就比较低了。当然此件事波及的机构如果反复进行确认还是能发现问题的。”该人士还表示,券商只能按照自己公司净资产规模来持有自营债券头寸,所以你要持有超过自己净资产规模的债券,就要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别的机构帮你持有,并私下达成协议、在约定时间到期后以一个特定的价格回购这批债。“这样你所持有的债券就不受到各种限制影响,同时回避以资产规模来确定持有债券规模的规定。”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兜底协议的真假。”对于目前发生的国海证券疑似债券违约事件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述人士认为,当国海说公章是假的时候,和他做交易的公司肯定是不愿意的,毕竟之前这种交易模式、交易习惯就是靠信用维持的,出了事把责任一味推给员工,明显不合理,“按理说,对于一家制度完善的企业,如果国海证券有着严格的自查制度的话,本来是可以提前发现其中风险的。”

律师:如认定为表见代理,则国海需作出赔偿

       由于此次事件涉及到20多家机构,让他们恐慌的是,国海证券对赔偿标准的认定。

       互联网上流传的“12月15日国海证券债券违约处理商讨会”会议记录显示,多家机构就事发时张杨、郭亮是否是国海证券员工提出了发问,当时国海证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张杨从我们公司的角度已经离开了”,“张杨八月份就离职了,确定手续办完了”。国海证券的律师表示,相关机构在这次事件中也存在审核漏洞,“你们自己的风险把控是有问题的”。

       对于国海证券的这起疑似违约事件引起风波,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红刊财经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 表见代理 ,即对于受损机构来说,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他们有合理理由相信,签约的另一方确实是国海证券,那么机构就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有理由起诉国海证券。”

       王智斌律师认为,在这个案例中,国海证券员工出示的图章真假、对机构来说是很难做出判断的,并且债券资金如果确实打到了国海证券的账户中,那受损机构的善意相对人地位就能成立,在 表见代理 制度下,张杨、郭亮以国海证券员工签署的合同对国海证券是有约束力的。(注: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通常构成表见代理认定有3条标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的。)而对于张杨、郭亮私刻公章的行为,法律中有“私刻公章罪”的条款,国海证券在承担了违约债务的责任后,国海证券可以以被害人的身份去追究两名员工的罪责,“民事上,可以追偿两员工的赔偿责任,刑事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然,如果张杨、郭亮担负不起巨额的赔偿,或者赃款已经挥霍一空,那对于国海证券,讨回损失希望破灭,只能采取财务手段来处理这个事情,体现在财务报表上就是坏账。”王智斌说。

       不过,对于国海证券而言,要想处理掉这笔呆坏账并不容易。红刊财经记者发现,国海证券作为一家上市时间并不太长的小券商,前几年的利润并不高,自2011年借壳上市以来,2015年净利润达到了史上最高的18.41亿元,但在2016年却出现大滑坡,今年三季度净利润总额仅为10.18亿元,如果按照大家认定的“参加15日国海证券商讨会的机构达22家,债券违约规模可能超过200亿元,浮亏超7亿元。”标准,如此巨额的索赔将对国海证券的业绩产生巨大的压力,而事实上,对于此次受损,国海证券投资总监陈列江在商讨会上也表示,“目前掌握的比在座的稍多一些。”

       “除了赔偿,证监会估计会有后续一系列会罚,国海证券领导要问责、部门要整改、评级要下降、明年开展业务受限。”前述期货公司人士说。2016年证监会发布的投行/券商最新评级和排名中,国海证券的评级为BBB,排名中游,未来不排除国海证券的评级会下调到BB甚至更低的级别。

       19日(周一)早盘前,国海证券发布临停公告称,“我司正在积极与事涉金融机构沟通核实情况,并对我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自查。相关事件核查清楚后,依法应由我司承担的责任,我司绝不推诿”。

       对于国海证券的这起疑似债券违约一事,红刊财经记者致电国海证券董秘办,询问国海证券是否会赔偿?赔偿多少?如何确定张杨、郭亮的法律责任?对于记者提出的疑问,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切都还在调查中,“国海证券的责任认定还在商讨,公司暂不方便作出确定性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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