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高萍)因三度举牌,莫高股份(17.920, 0.00, 0.00%)(600543)二股东遭证监会问询是否有意谋取公司控制权,在市场上闹得沸沸扬扬之后,莫高股份的第三股东又因超比例持股而未公告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莫高股份也因此再一次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

        在之前遭二股东增持之后被三度举牌的余波还未散去,11月19日,莫高股份发布公告称,11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宏创和永新华韵电子邮件通知,11月17日,宁波宏创、永新华韵因涉嫌超比例持有“莫高股份”未公告,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目前,宁波宏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永新华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9.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是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表示,持股比例每增减超过5%需要公告披露,超比例持股未公告指的是增减5%没有披露。鉴于宁波宏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永新华韵目前的合计持有的股份超过9%,此次的超比例持股未公告指的是在整个过程已经超过10%后,不管是减持了还是增持了,就是股东在持股比例达到10%的节点的时候没有披露。

        对于这种行为,如果查证属实,证监会会给予行政处罚责任,罚款顶额是60万元,不过这种情况,证监会可能不会进行顶额处罚,会有其他方面的处罚。如果违规行为有直接责任人,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罚款,甚至做出市场禁入等的处罚,王智斌如是说。

        对于这种超比例持股未公告产生的原因,王智斌认为主要是信息披露管理以及操作上不规范,在踩红线的时候不自知,当然也有极少数的恶意行为,但这种情况不多。

        据今年6月24日,莫高股份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永新华韵以及宁波宏创分别通过海通证券(16.960, 0.06, 0.36%)账户与华泰证券(20.290, 0.04, 0.20%)账户在2016年4月买进莫高股份股份约1344万股、1595万股。半年报显示,永新华韵以及宁波宏创成为莫高股份前十大流通股东中的新进股东,二者是一致行动人关系。永新华韵持股比例占莫高股份总流通股本的持股比例为4.19%,宁波宏创则为4.97%。截至2016年6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购买莫高股份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2939.362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153%。今年三季报显示,永新华韵以及宁波宏创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对于新进成为莫高股份前十大流通股东之二 的原因,永新华韵以及宁波宏创表示是出于看好公司西部产业发展及投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2日,莫高股份发布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截至11月11日,西藏华富与一致行动人金陵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约为4816.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莫高股份控股方甘肃省农垦集团以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莫高股份28.71%的股权,虽然远远高于举牌方的持股比例,但是仍然遭到了市场对于莫高股份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可能遭到威胁的质疑。之后,莫高股份收到上交所关于此次股东三度举牌的目的何为以及西藏华富与一致行动人金陵控股是否与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等的问询。

        西藏华富与一致行动人金陵控股表示,与莫高股份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同时,西藏华富及金陵控股增持莫高股份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为充分把握西部大开发和甘肃农业现代化发展机遇,增加在甘肃的中长期产业投资,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

        公开资料显示,莫高股份前身为甘肃饮马啤酒原料股份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葡萄种植及葡萄酒生产、销售,生产基地位于甘肃武威,始建于1981年, 2013年-2015年以及今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276万元、1710万元、1923万元以及2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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