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因为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而买入该公司股票,而经过一段时间证明这家公司披露的信息是虚假的,股民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吗?答案是可以。
记者3月17日从专门代理证券诉讼的股东网获悉,目前有30家A股公司因此前的虚假陈述正在陷入投资者诉讼索赔的过程中。另对33家A股公司的诉讼正在准备中。
股民可向上市公司“维权”
今年1月,沈阳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大股东未向上市公司报告其与上市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且超比例增持股票,该上市公司大股东被处罚140万元。
记者17日从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处获悉,因沈阳这家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上市公司索赔,“2014年4月8日至2016年1月15日买入且在2016年1月15日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符合索赔条件。
股民作为原告起诉上市公司,法院会受理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上市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出现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使投资者受损的情况,小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法院也当受理。
即便“解套”也能主张权利
究竟哪些上市公司股民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记者从股东网了解到,目前包括海润光伏、*ST集成、天津磁卡、创兴资源、新中基、佛山照明、南纺股份、南京医药、泸天化、上海物贸、紫鑫药业、振兴生化、光大证券、汉王科技、恒天海龙、零七股份、莲花味精、神开股份、美达股份、上海家化等30家公司的诉讼正在进行中。还有对合金投资、京天利、*ST云网、大智慧、大有能源、东贝B股、华锐风电、华塑控股等33家公司的诉讼在准备中。
目前有辽宁投资者正在通过委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提起诉讼。
那么,一家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原因致股民利益损失,“打官司”能获多少赔偿?记者查询佛山照明股民集体诉讼案例,法院一审判决佛山照明向提出赔偿诉求的首批955名股民赔偿6041.08万元,同时负担102.75万元案件受理费。初步估算平均赔付比例是诉讼请求金额的47%。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除了极个别的特殊情况外,投资者可以索赔的金额都是固定的,与近期个股和大盘的走势没有关系。换言之,即便投资者持有股票到现在已经盈利了,只要符合条件,仍然可以就之前持有该股票而曾经产生的亏损主张权利。
股民打官司要做哪些准备?
对于普通股民来说,诉讼相关上市公司需要做好以下准备:一是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深沪股东卡复印件;二是到证券公司打印相关股票的交割单;三是找到专业律师,通常来说,找集体诉讼的律师成本较低。
原文链接:http://ln.qq.com/a/20160318/020114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