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密集搜证步步为营起诉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边是全面反驳严厉谴责,爱康国宾与美年大健康于农历开年上演的这出大戏,已将中国民营体检行业整合之路变得遥遥无期

  来源:《投资时报》

  文|《投资时报》记者苏慧

  王老吉、加多宝的相爱相杀早已是前尘往事,令好事者百看不厌的狗血剧当然需要全新主角。爱康国宾与美年大健康两大国内体检巨头之间战火复燃,后者猴年伊始,即被卷入窃取商业秘密之泥淖。

  据《投资时报》记者于2016年2月24日获得的最新信息显示,爱康国宾集团已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对美年大健康原管理人员牟元茂、美年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美年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5个主体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所有损失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了解,此案系爱康国宾就2016年1月做出判决的牟元茂非法盗取商业机密案进行的后续追溯。爱康国宾认为,原美年大健康广州区销售管理人员牟元茂的行为对爱康国宾的业务造成巨大损失,作为美年大健康管理人员,牟元茂与经营相关的行为均代表美年大健康。为维护合法权益,爱康国宾不得不将相关方诉诸法庭。

  就在此案爆出的当日,上市公司美年健康亦做出反应,发布《美年健康: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表明目前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准备工作,但因案件应诉程序刚刚启动,暂时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在随后发送给《投资时报》记者的答复中,美年健康证券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上述指控不实,“美年大健康一向坚持秉守商业伦理,历来坚决反对也从未参与任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更不允许员工从事违背商业道德的行为。对此诉讼公司将坚决应诉,并保留一切反诉的权利。”

  窃密事件缘起

  一份关于《爱康国宾关于起诉美年大健康的公告》详述了事件缘起。公告显示,“2014年,爱康国宾陆续出现团体客户大面积异常流失的情况,在爱康国宾向新客户进行投标时,竞标成功率也远低于往年以及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在此期间,有部分客户透露,美年大健康的销售人员向其宣称已经完全掌握了爱康国宾的客户资料、销售价格以及销售策略等信息。爱康国宾因为美年大健康低价竞标等方式造成团体客户流失,损失巨大。”

  2014年7月,爱康国宾聘请网络安全专家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监控部署,结果发现爱康国宾在广州以外的其他地区的业务系统并未受到攻击和侵入,侵入者以广州爱康国宾的内部业务系统为通路,将爱康国宾的的经营信息以远程连接、读取、下载的方式大量盗取。通过对大量的非法侵入日志记录进行跟踪和分析,最终锁定操纵非法侵入的是美年大健康管理人员牟元茂。

  随后,爱康国宾向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大队报案,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2014年11月27日,牟元茂被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刑事拘留。2015年10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2016年1月做出判决,判处牟元茂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不正当竞争解析

  事实上,作为美年大健康原销售管理人员的牟元茂,如何判定其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属个人行为抑或公司行为成为此案的重中之重。

  对此,爱康国宾委托的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金冰一律师认为,有诸多证据表明,牟元茂的行为与美年大健康脱不开关系,这也是爱康国宾将美年大健康共同列为民事诉讼主体的重点所在,美年大健康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很大。

  金冰一向《投资时报》记者表达出三方面观点。

  “其一,牟元茂作为原美年大健康的管理人员,其与经营相关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美年大健康。从爱康方面掌握的证据看,美年大健康公司也对牟的犯罪行为知情。”金冰一表示。“而且,在任职美年大健康广州区销售部管理人员之前,牟元茂曾于2008年至2013年任爱康国宾广州区IT技术负责人。从专业技术岗位转任营销岗位,令人疑窦丛生。”

  “其二,这是一个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从中国大的法律概念讲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首先要是处于同一个市场的竞争者,牟元茂拿到这些信息,对他个人而言实际没有帮助,他必然要用到企业经营当中,才有利益。”

  “其三,从法律角度来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有些犯罪行为是没有单位犯罪的,所以检查机关和法院只能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即便某些行为可能有单位参与其中。那么,如何追究单位责任,就需要通过其他法律手段追究其他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这也是爱康国宾等待牟元茂刑事判定以后才提起本案诉讼的缘由。”

  金冰一表示,在证据方面,由于没有到达法院证据交换的截止时间,因此很多证据和信息不便率先对外公布,但爱康国宾方面对证据的掌握还是比较充分的。根据现有证据判断,他们对结果持谨慎乐观态度,当然最终还要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目前爱康国宾方面已公开的案情,上海赛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亦表明,美年大健康被法庭认定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法庭掌握的证据显示,窃密员工将所窃取的信息提供给了美年,或者已实际用于美年的业务,且爱康能够证明自己与美年构成商业竞争关系,那么美年大健康的不正当竞争就应当成立。”

  爱康国宾集团业务合作运营部副总裁潘劲枫表示,对于正常竞争,爱康国宾一直持有开放的态度,欢迎竞争。但是爱康国宾反对一切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坚决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损害爱康国宾利益的一切违法行为,爱康国宾将予以回击。

  面对如此指控,美年大健康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爱康国宾回击,其向记者表示,“把单一孤立已结案的事件曲意攀扯上美年大健康,对曾经为爱康辛勤奉献的员工痛下杀手,对自身信息管理的巨大漏洞视而不见,为一己之私打击同行不惜毁人不倦,这些行径不仅让包括爱康员工在内的所有同业伙伴和社会大众所不齿,而且更加坚定了我们加速行业整合的决心和信念。”美年大健康表示,“公司坚决反对诋毁行业,恶意炒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将一如既往地坚定维护和推动健康体检行业的健康发展。”

  与私有化无关?

  站在爱康国宾私有化进程的关键节点,如此事件的爆出难免让人浮想联翩。爱康国宾方面表示,目前还未有明确证据表明牟元茂事件与公司私有化有关。

  不过,美年大健康方面却不认可上述说法,“目前是美年大健康参与爱康国宾私有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此刻提起诉讼,带有非常明显的恶意诋毁,蓄意炒作并试图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的意图,美年大健康对此行为表示强烈的愤慨和谴责,并将采取一切正当的手段来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爱康国宾在2015年8月宣布私有化,将从美股市场退市。2015年11月,美年大健康宣布介入爱康国宾的私有化进程。在过去3个月时间里,双方管理层及投资人就爱康国宾的控制权问题始终处于拉锯战之中。这不禁令人猜疑,爱康国宾为何选择2016年才进行民事诉讼,是否与私有化问题有关联?

  对此质疑,爱康国宾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次起诉与在美国的私有化事件无关。

  金冰一解释说,“爱康国宾在美国提出私有化的时间是2015年8月31日,我们启动对牟元茂的相关调查的时间是2014年7月份之前,2014年7月份向警方报案。从时间上看,没有重合。”

  “尽管2016年1月份我们提起诉讼,实际上针对犯罪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窃取商业秘密行为的调查,在2014年的上半年就开始进行了,这是一个持续的调查行为。”金冰一表示。

  而对于爱康国宾私有化进程,潘劲枫表示,上市公司私有化一事属买方财团行为,公司管理层并不清楚具体进展,一切以SEC(美国证监会)公告为准。

原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6-02-26/182452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