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前,作为茂化实华(000637,收盘价7.86元)实际控制人的刘军,通过公司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跃)提议罢免其姐刘华的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不过,随着北京泰跃态度的戏剧性转变,一出“罢免与反罢免”的大戏也随之拉开帷幕。就在这个关键时点,深交所的一份《关注函》,将这一事件相关的更多细节公之于众,该事件的发展方向变得更加难以预测。

内斗引深交所关注  

11月24日下午,深交所向茂化实华发出了一份《关注函》。与近期重点聚焦上市公司停复牌问题所不同,茂化实华引起深交所重点关注的原因,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现任董事长之间的矛盾。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透露,24日媒体报道称,茂化实华接受北京泰跃的提案,原定于11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免去刘华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11月21日,北京泰跃又向茂化实华发出通知,称撤销刘华董事长的议案没有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要求撤回该议案。茂化实华董事会计划在11月25日表决是否撤回该议案。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比表示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作为茂化实华实际控制人的刘军,此前因为行贿罪锒铛入狱。在这一特殊背景之下,刘军委托其姐刘华担任茂化实华董事长一职。但是,伴随着刘军认为对于茂化实华的控制力受到威胁,就通过上市公司大股东北京泰跃提出免去刘华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北京泰跃在此前披露公告中透露,因刘华女士系北京泰跃委派的董事,刘华女士在担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期间,因个人经营理念与管理方式与北京泰跃及北京泰跃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严重分歧,并严重侵害了北京泰跃及实际控制人的合法权益,其自身已经不适合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然而对于北京泰跃,现任茂化实华董事长的刘华,同样有着一定的控制力,于是就出现了北京泰跃先后提出“罢免与反罢免”两份截然不同议案的一幕。

何方胜出仍存悬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11月24日深交所出《关注函》之时,茂化实华并未披露北京泰跃提出的撤销“免去刘华董事长议案”的信息。而对于相关的问题,茂化实华董秘办一位人士不愿透露更多的信息,一再强调以公司披露公告为准。

从时间来看,距离茂化实华30日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包含今日在内仅有3个工作日。《关于免去刘华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最终是否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成为决定这一场“内斗”胜利者的关键。正因为此,北京泰跃突然提出撤销议案,透露出一丝釜底抽薪的意味。

就在这个敏感的时点,《关注函》中透露的信息,又让整个事件发展方向变得更加难以预测。

深交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请茂化实华针对媒体报道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撤回上述议案、理由是否正当等,在11月25日前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记者表示,作为大股东有提出议案的权利,但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北京泰跃提出议案后又主动否决的行为,同样值得各方关注。比如北京泰跃当初在提议《关于免去刘华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之时,给出了非常充分的理由并予以披露,如今却又突然推翻了这一方案,这种矛盾的本身,就存在误导性陈诉的嫌疑。

王智斌提出,其实类似的案例此前也曾出现。比如近期,锐奇股份董事长吴明厅就因为“自推自否”高送转方案,遭到了深交所的公开谴责。

原文地址: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5-11-25/965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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