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卷入GUCCI假货诉讼案 美法院临时中止处罚裁决
中国银行在美国被卷入古驰(GUCCI)对造假者诉讼案件出现新进展。美国当地时间12月8日,美国第二巡回法院时隔一年后,再次中止对中国银行每日5万美元因“藐视法庭”而进行的罚款。
2010年6月,国际奢侈品牌古驰在美国以制造并销售仿冒品为由起诉多名中国人,并称发现涉案人员将货款汇入中国银行国内分行账户。古驰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中国银行提供被告在中国境内所开立账户的资金信息,以便证明被告从事侵权活动。
2015年9月末,纽约地方法院法官理查德·苏利文签发命令,要求中国银行提交中国制假团伙的银行账户等详细信息。中行纽约分行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位于美国境内的银行记录,但拒绝提供被告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账户信息文件。
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行支持并依法积极配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要求,但中行纽约分行没有权限访问在中国的任何账户信息,而中国银行在北京的总部以及国内分支机构受中国法律约束,不被允许披露客户的账户信息给境外分支机构。
2015年11月24日,美国纽约州地方法院法官苏利文裁定,中国银行因未提供古驰等奢侈品牌要求的账户记录,属“藐视法庭”,并处以每日5万美元的罚款。
从2010年6月算起,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历时已超过5年。在此案中,中国银行并非被告方,但中国银行面临着遵守中国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却要面临被美国法律裁定为“藐视法庭”的困境,成为两国法律冲突的承受者。
事实上,这并非中行第一次被纽约地方法院判为“藐视法庭”。2014年9月,美国二审巡回法庭曾撤销了对中行“藐视法庭”的裁定,但就美国法律对中行是否具有“特别管辖权”,以及要求中行违反中国法律提供账户信息是否符合“国际礼让”原则等问题,要求纽约地方法院重新审理。
针对此次中行再次被判“藐视法庭”,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中国银行未提供证据并非是由于不尊重美国法律,而是由于其受制于中国法律,其主观上不存在能够提供证据而故意不提供的主观恶意,因此谈不上‘藐视法庭’的问题。”因此,王智斌律师认为美国纽约州地方法院的裁定理由不充分,该裁定不应成立。
向造假者提起诉讼,古驰面临三种可行的诉讼途径:在中国境内提起诉讼、在美国提起诉讼、利用《海牙取证公约》获取证据。
有分析人士认为,古驰之所以舍近求远在美国发起诉讼,是因为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有所担忧。一些国际大型品牌企业正在谋求利用美国法律实现对中国银行相关客户信息的突破,因为在此之前,美国在追缴富人逃税的问题上,曾经一度突破过瑞士银行的底线,而后者曾一向被认为是最能为客户保守信息的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代理律师、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姜颖指出,中国司法界现在对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视,仅古驰的代理律所此前就在中国有3起与知识产权诉讼相关的成功案例,帮助古驰在中国境内发起诉讼并非难事。“如果在中国境内立案审查,不仅能避免马拉松长跑式的案件诉讼周期,而且还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姜颖称。
姜颖认为,如果古驰公司选择使用《海牙取证公约》,他们早就可以获得相关账户信息。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国际公约渠道来进行跨国取证,时间非常漫长,动辄几年的时间,这对于不断出新的奢侈品品牌企业来说,显然很难对仿冒者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美国创新文化的制度根基就在于知识产权保护,这也是美国创新企业能够不断在全球获取利益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而美国法律则会不失时机地通过案例来进行突破,为创新者谋求最好的利益保护。对日益增多的涉及中资企业的假货诉讼案件,王智斌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对于跨国企业,其自身无法解决不同法域下相冲突的法律义务,这种冲突需要国家层面通过参加国际条约或者订立双边条约的方式来解决。
这并非古驰因假货问题与中国企业首次发生的摩擦事件。2014年至今,古驰等法国开云集团旗下奢侈品品牌曾先后两次对阿里巴巴提起诉讼,称阿里巴巴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造假者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假货。在2014年7月第一次起诉后,阿里巴巴和开运集团曾达成和解,撤销了诉讼;2015年5月,开云集团又以阿里巴巴为假货制造者提供了市场广告和其他必要的服务等为由,再次将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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