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阳:案件管辖地改为南京律师对胜诉信心不变 2016/1/76:01:25      大众证券报      

 

   财信网(记者 彭彬)“刚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批立案申请,并交了八千多的诉讼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昨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虽然投资者诉超日太阳(现名“协鑫集成”)管辖地变了,但对案件胜诉依然很有信心。

   国内首起公募债券付息违约

  “超日太阳在2010年11月18日开始上市交易后的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发生重大亏损。超日太阳的业绩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的发生,使得股民损失惨重。尤其是超日太阳在2012年3月7日发行了公司债券,以年化8.98%的利息吸引了无数投资者的目光,较高利息的背景下,超日债的评级至发生证监会立案调查前依然是AA的高级别,100元面值的债券在停牌前仅跌至65元附近,并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首只公募债券付息日违约而载入史册。”据吴立骏律师介绍,超日太阳在不到三年半的时间,从一家高科技的明星上市企业沦为破产重整并暂停上市的企业。到公司暂停上市前,股票跌至1.81元/股,而公司上市首日的收盘价为47.64元/股,投资者损失惨重。

  而根据证监会2015年6月下达的对破产重整前原超日太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日太阳存在的违法事实有:未披露在海外收购光伏电站项目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超日卢森堡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过程中相关股权质押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 《电站公司管理协议》;虚假确认对上海佳途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收入1.63亿元,导致2012年半年报、第三季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虚假记载;提前确认对天华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收入2.39亿元,导致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虚假记载;未及时公告对已售太阳能组件调减价格的情况。

  原创始人股权被强制拍卖

  1月6日下午3点,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3号厅举行拍卖会,拍卖超日太阳创始人倪开禄所持有的协鑫集成5470.4万股,拟分为先整体后分拆拍卖,分拆每个标的包1094.08万股,整体保证金为6000万元,分拆保证金为1500万元。

  根据拍卖主体上海黄浦拍卖行业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参与的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的相关条件。

  而以协鑫集成昨日收盘价9.85元/股计算,本次拍卖的股权市值约为5.39亿。公告还显示,倪开禄这部分股权被拍卖已被司法冻结。

  记者昨日多次致电上海黄浦拍卖行业有限公司,试图了解拍卖结果,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律师对胜诉很有信心

  “从理论上讲,投资者也可以向倪开禄索赔,但相比较自然人,公司肯定偿债能力更强,因此实践中很少向自然人索赔。不过,随着案情的进展,也不排除倪开禄被列为被告。”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

  王智斌律师还表示,本案在去年7月就获得上海有关法院受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协鑫集成虽然工商注册地在上海,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苏州,经过上海两级法院裁定,案件最终裁定移送南京市中院管辖。

  “已经获受理的案件将移交给南京中院,后续代理的案件将会直接提交给南京中院。”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这个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从以往类似的案件来看,胜诉基本没有问题,但也不排除会和解。

  “超日太阳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对超日股民和债民造成了严重的投资损失。虽然超日太阳现在换了东家,但是依据法律规定,公司需要为当年信息披露违规造成的侵权损害行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吴立骏表示:“超日股民或超日债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参加本次索赔并有机会获赔;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1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2年10月16日至少持有一股;在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2年12月19日至少持有一股;在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2年12月19日至少部分持有的超日债民,在债券复牌后卖出或部分卖出的债民。”(编辑:曹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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