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周公布的2个操纵案件和本周公布的5个操纵案件均是新型操纵案件。其中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是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也是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
一场越来越严厉的整肃风暴,已然在A股市场掀起。
与以往的类似行动不同,此番证监会重拳打击各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普遍被外界视为A股救市行动的一部分。
在此之前,大盘指数在6月12日触及5178点的年内最高点后,便一路向下,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已经跌去近2000点。
伴随着股市快速下行和震荡,包括如场外配资,股东违法减持以及操纵市场等等种种被牛市所遮掩的问题一一暴露。股灾之下,监管层对市场的违法违规也开始采取高压和零容忍态度。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从7月24日开始,证监会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在多达8次新闻发布会上,以及一次通过互联网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执法情况。
9月18日,在每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再次向市场展示出了持续高压的姿态,一举通报了多达19项违法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以及5宗操作证券市场案件和6起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
另据了解,除了本周公布的案件之外,其他已经部署办理的股市异常波动案件也陆续调查终结,证监会将在近期公布相关案件的查处结果。
连续高压姿态
“近期证监会查处的案件涉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减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非法经营等多个领域,这显示出在目前特殊状态下,证监会正在全面深入地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也显示出行政执法与司法侦查的高度联动性。”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对此称。
除了本周公布的三类违法违规案件之外,9月11日,因为清理场外配资的相关问题,4家大型券商已被重罚2.4亿。8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则通报了向公安部移送的22起涉嫌犯罪案件。更早前的7月3日,证监会也曾公布7起内幕交易违法案件。
此外,证监会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还持续加大了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执法力度,并且数次通报了执法的相关情况。
一场不断升级的监管风暴,在监管层的整个救市部署中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对此就表示:“我觉得近期来讲这是一个大浪。监管层的高压姿态,应该主要有两个信号。第一,证监会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市场监管上面。第二点可以看出,法制化的建设制度在增强。”
“应该说严打违法犯罪,利于净化证券市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表明在救市中重回我们市场化法制化正常的通道,对于救市来说这是积极的信号,给投资者信心。”他进一步分析称。
在相关分析人士看来,上半年牛市环境下,监管层对游资乃至机构爆炒概念股甚至操纵股价的行为,并没有给予及时降温的应对,目前的高压态势因此可以看作是监管层的一种亡羊补牢。
事实上,近期证监会的调查方向除了持续集中关注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内幕交易等案例之外,也开始集中打击一些新型的案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就表示,近期操纵市场的行为中出现了程序化交易等特点,上周公布的2个操纵案件和本周公布的5个操纵案件均是新型操纵案件。其中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是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了解到,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也是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
新型案件遭查处
据东海恒信介绍,其在2015年1月至5月的累计成交额高达近6000亿元,很显然,这是“超高频交易”的典型特征。
7月31日沪深交易所公布了34个限制交易的机构账户。实际上,东海恒信便名列其中,其有3个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行为,被指严重影响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遭上交所点名。
这三个账户为,富安达基金-海通证券-富安达-东海恒信7期资产管理计划、融通资本财富-海通证券-融通资本东海恒信12期资产管理计划、融通资本财富-海通证券-融通资本东海恒信14期资产管理计划。
其中,东海恒信7期成立于2015年3月25日,初始规模1.9亿元左右;东海恒信12期及14期则皆成立于今年6月18日,初始规模同为2.4亿元。
18日,证监会通报的案情当中也事涉这些账户。其中,东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于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
最终,东海恒信被没收违法所得1.84亿元,被处罚款的金额则为5.52亿元,合计7.36亿元。
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受到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副总经理陈建国受到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无论行为人利用何种交易方式,只要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或人为维持、引导、强化证券期货价格走势,扭曲正常价格形成机制,并从事相关交易或者谋取不当利益的,证监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其构成操纵行为。
北京一家私募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东海恒信一案也让市场想起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7月28日的答记者问。”
当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将对股市异常下跌将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尤其是对重点抛售股票,操纵市场等有关线索进场核查。
当天通报的另一起案件也有相似的特征。
记者了解到,“国海证券”股价操纵案中,金建勇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国海证券”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造成短时间多空力量失衡,强化了“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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