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徐锐)在监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之后,露笑科技(002617)将于3月26日就“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被占用”一事面向全体投资者举行公开致歉会。但从目前来看,一些投资者似乎不愿就此“原谅”露笑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而欲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监管部门处罚结论,露笑科技相关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作为代理律师,我们已正式启动针对露笑科技的法律维权程序,第一批投资者的诉状预计在4月初递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

  根据浙江证监局日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露笑科技此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即在2012年11月至12月期间,公司财务和基建部门将募集资金专户中2050万元和950万元资金转入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并以募投项目工程款的名义转给建设工程单位,而该承兑汇票经建设工程单位和相关企业多次背书、转账后,3000万元资金最终转入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后者以此用于上市公司新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的配套开支。直至2014年7月21日,露笑集团方将上述3000万元资金及利息301.67万元归还上市公司。

  不仅如此,对于露笑集团本次变相占用3000万元资金行为,露笑科技并未以临时公告的方式及时披露,也未在2012年年报中对该事项进行披露,直到2014年9月10日——公司被立案调查次日,才以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了上述事项,其行为同样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在王智斌看来,上市公司在获得社会融资的同时也要承担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而在上市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且不能妥善自觉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下,除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公司行政处罚外,投资者亦可通过民事索赔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据王智斌介绍,结合露笑科技股价走势,在2014年4月11日至9月9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且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均可向上市公司提出索赔诉讼。“目前已有一些投资者在准备诉讼前期材料,期间也有投资者不断咨询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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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露笑科技(002617)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