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的一片维权氛围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中小投资者不应该是被遗忘的角落。近年来,由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案件引发的股民维权、索赔事件时有发生,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两市公司共收到37张罚单,其中,多家公司在收到监管部门的罚单之后,被股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上市公司违规形式多种多样,最典型的虚假陈述就是财务造假,比如此前被处罚的南纺股份,就是由于连续多年的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除财务造假之外,隐瞒关联交易、隐瞒关联关系、隐瞒重大诉讼等各种形式的虚假陈述层出不穷。”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口头惩罚占比近半
在这37张罚单所对应的处罚措施中,有22张罚单提及了罚金事项,其余罚单则是“口头警告”性质的公开处罚。
对于此种现象,王智斌认为,“证券违规案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于违法成本过低,比如,近年来,除了绿大地之外,绝大多数虚假陈述案件中的责任人均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行政法律责任方面,受制于证券法的规定,对虚假陈述案件责任的罚款最高额为人民币60万元,相对于其非法收益,行政罚款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民事法律责任方面,中国不存在集团诉讼制度,只有极少数具有法律意识的投资者才会提起诉讼,民事赔偿责任还不足以对潜在违规者形成震慑作用。”
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这37张罚单中,处罚金额最高的是西藏旅游,2014年8月9日,西藏旅游控股参股公司西藏圣地旅游汽车公司的藏AL1869大客车沿318国道从日喀则市驶往拉萨市。当车辆行驶至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4740公里237米处左转弯下坡路段,与对向行驶的违法越过道路中心线的车辆相撞,藏AL1869大客车随后向右前方与路侧波型防护栏刮擦并撞断护栏后,仰翻坠落至11米深的山崖,客车顶部坠地后受挤压严重变形,导致车内42人死亡、8人受伤。据此,西藏自治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圣地汽车公司500万元的经济处罚。
总的来看,这些罚单多数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出,其中,多数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不约而同地指向了财务混乱、虚增利润、款项处理不当等事项。例如,风神股份被查出存在年报会计虚假记载的事实;上海物贸子公司存在虚增利润、隐藏账面亏损等事项。
股民维权盼法律完善细节
上市公司的这些虚假陈述行为,在为自己引来处罚的同时,也让投资者气愤不已,其中,不少股民选择了在上市公司收到罚单之后提出诉讼,要求维权、赔偿。
不过,从实践情况来看,目前的股民维权也有一些“门槛”:“维权的难度主要体现在立法上尚不完善,比如,内幕交易案件和操纵市场案件,虽然《证券法》规定是可以民事索赔的,但如何计算损失,损失与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行为的因果关系等,缺乏细化的司法解释规定,从而导致维权时无法可依。相比而言,虚假陈述案件的立法相对完善,但是对于何为系统风险,如何合理的判定系统风险对投资者损失的影响等技术问题,司法解释仍然语焉不详,直接的结果就是,在个别案件中,法院会笼统地以存在系统风险为由驳回投资者的起诉。”王智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