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讯随着1月12日吴长江被广东省惠州检察机关批捕,雷士风波看似走到最后一公里,而今日,关于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引起争议,吴长江代理律师熊智对网易财经表示,他认为惠州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此外,根据熊智出具的法律意见书,5.73亿元涉案资金是吴长江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名义购买理财产品后再用于质押,实现的是增值保值举措。雷士照明方面否认了这两种说法。

  惠州与重庆的管辖权之争

  “我始终坚持认为惠州公安对吴长江本案没有管辖权,控告人雷士照明(中国)是在重庆,吴长江本人在惠州置业,但长期居住重庆,并且满一年时间,涉案借款单位和银行也都在重庆。”熊智称已向惠州检察院和广东检察院提出惠州公安的管辖权问题,但对方一直没有答复。

  熊智还提到,这个(管辖权)非常关键,管辖地的态度决定对案件是否有利或是公平,这是程序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有网友爆料说我让吴总家属变卖资产凑2000万给我用来公关,我都没看到这两千万,我只是追求中国法律程序的正义。”熊智说。

  而雷士照明方面就此给予网易财经的回复是,“本案事实是,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所挪用的资金部分是吴长江实施犯罪需要而有预谋地从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抽调到重庆的,惠州市属于吴长江犯罪行为发生地。且吴长江的户籍所在地是惠州市。此外,2014年8月份,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吴长江等人存在挪用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这一犯罪事实向惠州市公安机关控告的,惠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受理了。紧接着,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又发现吴长江等人还存在大肆挪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巨额银行存款情形,于是由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向惠州市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吴长江。因此,惠州市公安机关对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具有管辖权。”

  两方说法皆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作为依据。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此解释,确实存在多个具有管辖权的区域执法机构的现象,一般在看是在哪一处最先立案,此后的涉案区域便不会重复立案,相关程序会并入立案地公检法机构进行处置。

  涉案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14年10月底,广东省惠州警方证实雷士照明前董事长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已被立案侦查。王冬雷就此对媒体表示,惠州警方已经拿到了吴长江的贪污证据,拿了上市公司5.7个亿,吴已经被限制出境。

  这是吴长江被立案的消息首度被传出。对此,吴长江于11月3日在广州露面发声,否认被限制自由。而不久后事态急转直下,12月16日,媒体称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遭惠州警方刑拘。12月17日晚间,德豪润达发布公告,吴长江所持的德豪润达全部股份,约值11.47亿元被重庆法院轮候冻结。今年1月12日,吴长江遭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熊智认为,吴长江是否挪用资金还未有定论,据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吴长江是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5.7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后,实现的是增值保值举措。其将5.73亿元理财金用于质押,在程序上不需要“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同意,贷款程序只要求需要“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可知,在当时,“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是“香港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而“香港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只有吴长江作为唯一的执行董事。

  吴长江曾在露面时频频提到他在10月中旬已经向惠州警方汇报了相关情况,并递交了法务专家开具的法律意见书。就熊智确认,该法律意见书涵盖上述两点内容。

  但这种说法遭到雷士董事会方面的否认,称这笔资金是由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划走,作为风险保证金为几家关联公司进行担保。

  另据此前雷士照明公开的某银行重庆支行的《保证金质押合同》影印件显示,实际上,其中的1.72亿元属于“存款保证金抵押”,一位接近雷士董事会的人士对表示,目前这笔钱已经从惠州雷士账上被银行划走,“并不存在理财产品,全部是现金抵押。”该人士称。熊智则表示,由于现阶段无法看到卷宗,无法看到这笔资金的来处。(网易财经 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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