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自发布30日后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业绩长期萎缩不振的壳公司们,面临的危机将从此前的退市“缓刑”改为“实刑”。

  据证券日报报道,综合多方消息可以看出,对于此次发布的退市意见,不少人士认为,这将使得A股准备借壳上市的公司们压力增加。“壳资源价值将大大缩水,整体股市构成要素在未来将发生变化。”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而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2013年1月1日至今,两市共有63家公司正在进行以“买壳上市”为目的的重组方案,截止到目前,还有27家公司的“买壳上市”尚未完成,正处在不同的进展状态中。

 

  退市意见的内容显示,从多个方面改革完善了退市制度,包括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签;完善与退市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的;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从两市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陆续有公司因重大事项违规而被监管部门处罚,随后引发了投资者的集体维权诉讼。如果有上市公司因违法而被强制退市,投资者的维权是否会因此受挫呢?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依旧可以维权,不会因公司被强制退市而受到影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与既往退市制度相比,新退市制度有不少亮点,不仅对退市情形作了全面细化,而且更具可操作性。其中包括7种主动退市情形和20种强制退市情形,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10月20日,对于一个月后即将实施的退市新政,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

  “可以说,退市新政在惩治违法者,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有较大进步。”刘国华律师直言。“不过,我们认为,投资者保护领域尚存在大量的法律漏洞和法律空白。但是,填补法律漏洞和法律空白,显然不是证监会单方可以做到的,这需要顶层设计,需要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多方联动,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做出重大修改。”

  对此,东莞证券研究员费小平也称,长期以来,A股市场因为缺乏合理完善的退市制度频繁受到投资者和专业人士的诟病。本次退市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新一阶段A股市场退市制度进入了实质性的可操作阶段。

  此外,平安证券分析师房雷表示,退市新政的实施有望给高价“壳资源”降温。“退市制度的出台与完善或反映了后期注册制改革的加快。市场有进有出,从而形成良性循环。长期看,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有助于降低市场整体的风险溢价水平,并从价值外因素(交易工具与投资者情绪)方面利好市场。”房雷称。

  应该说,完善的退市制度是注册制的前提,股票发行市场的市场化不仅仅是进入的市场化,也是退出的市场化。强制退市制度的完善,有助于降低和消除垃圾股票“壳资源”的价值,从而防止市场对垃圾股票壳资源的恶意炒作,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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