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6月10日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维权律师、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在股民诉光大证券民事赔偿案证据交换环节结束之后对凤凰财经表示,原、被告代理律师在当天证据交换期间辩论激烈,且被告方不接受法院的庭外和解意见,并且他猜测正式的开庭会在7月份的中下旬举行。
据了解,今日的证据交换是在上海二中院进行的,原、被告代理律师的分歧主要表现为,光大乌龙指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光大证券是否应该承担投资者损失、损失金额如何计算。
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昨日媒体报道的相似,如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处理情况以及投资者相关证券交易对账单,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业务管理制度》、媒体相关新闻报道,以及IF1309和IF1312交易量图表等。
针对光大证券方面提出杨剑波以个人名义起诉证监会,要求撤销对其相关处罚一案尚未判决,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没有定论,申请中止索赔案的审理,希望等杨剑波案结束后再判。许峰指出,一方面,投资者起诉的是光大证券,这和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无关;另一方面,光大证券在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之后,回应称对行政处罚无异议,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作为赔偿依据。因此,光大证券提出的理由不成立。
许峰对凤凰财经表示,本次由他代理的16位投资者诉光大证券民事赔偿案都是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因“光大乌龙指”影响,造成他们分别在ETF、样本股和股指期货上面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本次索赔金额共计200万元左右。
另据了解,上海市二中院目前已受理光大民事索赔案共80余件,昨日37件中有33件民事索赔案为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代理,索赔金额自1万至50余万元不等,共计280万7780元。另外4件则由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所代理,均为股指期货投资者,总索赔金额为38.96万元,今日下午由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代理的投资者民事赔偿案在发稿前仍在进行。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回顾
8月16日,A股盘中突现异动。11时5分许沪指突现快速拉升,工商银行等大盘股纷纷涨停,分时成交量猛增。午后沪指震荡下行。作为导致本次市场异动的“主角”,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8月30日,中国证监会通报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调查和处理结果,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
11月15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已经于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8·16”事件被罚没5.23亿元。同日,证监会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6”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和如何管辖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通知指出,起诉人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光大证券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依据,以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的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导致其损失为由,采取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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